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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主题
YYY
闲言碎语
2008-06-27
驾驶者
过路人
昨天16:19
关注家乡发展的人
admin
昨天16:12
老兵
我是老百姓
昨天16:01
烈火金刚
郧西县店子镇人民政府
昨天15:18
清山绿水
昨天15:19
yez
郧西县公安局
前天17:16
郧西人在深圳
真诚
道听途说,不足为凭
前天07:13
王生
2008-07-01
香口人
郧西县合管办
关注郧西的人
2008-06-30
阮班朝
桂林山水
123
2008-06-28
行路人
栏杆拦上了生意怎么做
YXR
郧西县城管局
刘浩
2008-06-26
阿军
郧西县观音镇人民政府
观音人民
2008-06-25
高欣
郧西县国税局
徐涛
2008-06-23
居民
孰可认
游客
大炮
郧西县建设局
土门百姓
郧西县土门镇人民政府
李双
2008-06-21
王五
战士
2008-06-20
为了充分发挥网站互动功能,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了解社情民意,促进政府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开设“政务互动”平台,宣传政策、解疑释惑,聆听公众心声,答复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接受公众监督,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从而促进各行政机关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构建和谐郧西营造良好环境。 一、受理方式 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互动”平台全天24小时接受公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各类咨询、建议、求助、批评、投诉和其他诉求信息。上线单位应主动及时地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办理、回复本单位应受理的各种诉求,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 二、受理范围 1、与群众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2、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需要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处理的有关事宜; 4、对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建议; 5、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作风、质量、效率的投诉、批评、意见和建议。 6、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申诉及请求。 涉及以下内容的来信不属于受理范围: 1、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的; 2、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 4、无实际内容的; 5、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推销广告; 6、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 7、涉及涉秘内容暂不能公开的; 8、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息。 对于投诉类信息,如果您的投诉来信涉及个人(实名)问题,请将来信设置为“不公开”,我们将为您保密。否则不予受理。 三、办理程序 一般来信由受理单位调查核实后将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决定回复方式(网上公开或只反馈给来信人)。 如果您的来信符合信访工作相关要求,将转入信访渠道办理。办理过程及程序适用《国家信访条例》、《湖北省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规章规定。 四、办理时限 有明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答复意见回复告知来信人;没有明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无法就诉求事项给出答复意见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告知来信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做好该事项的备案工作。 如果来信进入信访程序,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国家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五、公开程序 办理信件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谈论涉及个人隐私的公众投诉。对不宜公开的回复和处理结果,只向咨询、投诉人回复,不向社会公开。 当您写信时没有选择“不公开”来信内容,相关部门办理信件时认为来信内容和回复意见可以“公开”,那么您的来信及回复意见将在网页上向社会公开。 当您写信时选择了“不公开”来信内容,您的来信将不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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