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
监督电话:0719-6227297 12369
地址:郧西县环城西路37号
郧西县环境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和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核定工作。
4、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5、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7、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8、辐射设施的监督检查。
9、自然生态保护监察。
10、农业生态环境监察。
郧西县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
1、执行《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环境监测网点的规定,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完成经常性监测任务、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和上级环境监测站呈报本县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
2、对本县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视性监测,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排污核定和污染治理提供监测数据。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
4、参加本地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
5、负责本县环境监测业务的组织、协调和监测人员的培训。
6、开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