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执行《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环境监测网点的规定,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完成经常性监测任务、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和上级环境监测站呈报本县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
2.对本县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视性监测,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排污核定和污染治理提供监测数据。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
4.参加本地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
5.负责本县环境监测业务的组织、协调和监测人员的培训。
6.开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电话:6226065
监督电话:0719-6227297,12369
地址:郧西县环城西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