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郧西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0MB112703/2024-122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18日 11:35:00
发布机构
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西发改审批〔2024〕76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郧西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认真审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郧西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代码:2402-420322-04-01-318900)。

二、项目地点:郧西县相关乡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分三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到2025年底,完成全县36个国家下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98处图斑生态修复工作,修复总面积2377.2亩。开采矿类属于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矿山规模为小型,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或井工开采。建设内容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形重塑植被修复工程、土地复垦利用工程、生态修复配套提升工程、生态环境改善工程及监测工程等。

四、建设年限: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7307.8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扶持及自筹。

六、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时报我局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请根据工程咨询部门的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建筑和结构方案。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郧西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