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十堰县委十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1)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已通过县级验收组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存在生态流量泄放方面的问题(序号51):“对水电站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孤山航电枢纽坝上右岸鱼道管理维护不到位,影响鱼道生态功能”。
二、整改目标
对督察组随机抽查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加强全县12座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确保规范建设、达标运行;加强汉江孤山航电枢纽坝上右岸鱼道管理维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不影响鱼道生态功能。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排查,规范整改。对全县16座小水电站开展生态流量泄放综合评估,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水电站和水库生态流量泄放及监测设施建设技术要求》规范建设,改造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安装生态流量监测监控电站12座,经现场检查,泄放设施运行正常,能够满足核定的生态流量泄放要求。
(二)强化监督,严格管理。采用线上监测和实地抽查等形式,加强12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将水电站生态泄放监管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和日常线上巡查工作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生态流量泄放长期稳定达标。
(三)加强督导,压实责任。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会同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郧西县农村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各方责任,对生态流量泄放和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明确了“两个责任人”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定期通报措施,对玉皇滩电站因闸门维修导致下游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的情况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保障了省级流量下泄监测平台监测评定合格率。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要求汉江孤山水电开发公司严格落实《汉江孤山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内容,做好鱼道各项环保措施和日常维护管理,成立船闸管理所,负责鱼道日常管理和维护检查,及时掌握鱼道运行状况,定期安排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和维护,确保鱼道正常运行。
(二)结合防汛、安全生产及巡河检查,对全县12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施进行逐一摸排,目前小水电生态流量报备5座(孙家滩电站发电尾水和孤山水电站回水重叠;石挂电站渠道上游突降暴雨,河水暴涨,大量渣滓涌入渠道,生态水流量泄放孔被堵塞,造成生态水流量不达标;王家厂电站因暴雨雷击设备受损;黑龙庙电站因电站检修;马家沟电站因长期停运未发电,水库以供水为主),其他设备运行正常、稳定,同时增设了生态流量公示牌,更新了《郧西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
五、整改成效
(一)经过查阅监测数据,自整改措施实施以来,全县12座水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稳定,达到了核定的标准,有效保障了河流生态基流。
(二)现场检查发现,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控设施运行良好,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工作人员对生态流量泄放的重视程度和操作规范有了明显提高。
(三)通过整改,各水电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态流量监管体系,能够确保生态流量泄放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对河流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1)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已经市级验收组验收合格。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湖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管理工作,引导创建绿色水电,促进全县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10天内向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反馈。
联系方式: 韩 波 ,电话:13451244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