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和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现就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回应机制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水利系统以下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情形,均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渠道进行投诉举报:政策制定机关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具体政策措施)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中存在限制或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排斥或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营活动;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其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规定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一)来信邮寄:收件人: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403室水政水资源股;地址:郧西县城关镇学苑路9号;邮编:442600;信封请注明“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
(二)电话咨询/举报:拨打0719-6227477(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可咨询政策或直接反映问题)。
(三)现场受理: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前往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403室水政水资源股(郧西县城关镇学苑路9号)现场提交材料(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投诉举报须知
实名与材料要求:投诉举报人原则上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有效身份证明(匿名举报需提供明确线索且能初步核实的,我单位亦将依法处理);同时,请尽可能附上相关政策措施的文号、文件内容(截图或复印件)、受影响情况说明、证据材料(如合同、通知、录音等)等,以便精准核查。
受理与保密承诺: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我单位将在收到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受理结果;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将告知理由及解决途径。我们严格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对举报内容及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或打击报复。
处理流程与时限:受理后,我单位将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并提前告知)。处理结果将通过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匿名举报除外),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