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商务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MB112703/2022-5780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10日
发布机构
郧西县商务局
文号
西商函〔2022〕5号

陈义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县农产品销售电子商务扶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和农产品销售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这些年来,我县电子商务在淘宝村模式引领下,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推动下,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电商企业培育、电商人才培训、农产品销售、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加快推动了郧西社会经济发展。郧西电商发展也离不开各电商创业者、企业和企业家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对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2015年我县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郧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小组,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出台了《郧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电商人才培训、农产品网上销售、物流费用等方面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资金补贴和奖励,促进了我县电商发展。近年来,由于国家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已拨付使用,县财政资金紧张,因此,目前电商人才培训、农产品网上销售、物流费用补贴等暂无资金支持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商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电商人才培训、农产品销售和物流等方面的资金补贴和奖励。

    这里再次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郧西电子商务发展。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