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废旧物品回收行业不设置在城区域内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您对当前城区废旧物品回收行业的认识和存在问题的分析精准到位,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目前,我县城区从事废旧物品回收的场所部分存在安全隐患,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环保局多次对城区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督导检查,效果明显改善。
关于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不在城区内进行,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正)第十四条“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有关规定,需要住建部门对城区废旧品回收网点重新规划布局,涉及用地审批、资源整合等多个方面,就我县城区实际情况,工作推动难度比较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对城区废旧物品回收行业进行摸排、督查,重点查处安全作业、安全距离、废旧金属回收报备、违规收购处理液化气钢瓶等情况。同时,会同住建、城管、环保等部门谋划废旧品回收网点,结合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做好城区废旧物品回收行业规划。我局将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宣传发动,密切部门协作配合,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共同维护我县废旧物品行业良好秩序,打造良好发展环境。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真诚的欢迎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