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0MB112703/2024-410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15:46:52
发布机构
郧西县商务局
文号
西商函〔2024〕3号

王有明、朱翔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河夹镇加油站的建议》的人大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加油规划问题。考虑群众呼声和河夹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部门会商,初步决定拟在河夹镇规划一处二级加油站点。规划正式文本按程序审定后印发。

二是关于加油站选址问题。鉴于河夹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之中,建议待建设基本完成后,综合经济、安全等因素,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拟建加油站具体地址,按程序审定后确定。

三是关于加油站建设问题。在规划与选址确定后,我局将尽快依法依规推动加油站建设,确保早建设早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关注规划设计,一旦规划设计完毕通过,我们将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稳步推进项目实施,保障河夹镇人民生产生活及过往车辆用油需要。

感谢你们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郧西县商务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