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灵俞、莫建军、吴家友、黎盛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夹河镇标准化集贸市场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乡镇商贸流通、集贸市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作为全县商贸流通行业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乡镇标准化集贸市场建设,经认真研究,并会同夹河镇人民政府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立项和申报。商务项目申报资金支持形式与其它领域不同,商务领域项目属于后期征集而非先期立项,当年由省级商务部门发文明确项目支持方向,对符合要求的上年度项目进行征集,通过市县初步核准报省商务厅同意后,再由省商务厅组织进行项目验收;二是关于支持政策。根据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湖北省文明办三部门联合下发鄂商务发〔2023〕2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目前支持政策时间跨度为2023到2025年三年内建成的县城以上(含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分类升级改造任务,支持标准为按实际硬件设备设施投入的30%予以补贴(不含征地拆迁补偿)支持总额上限不超过80万元,乡镇农贸市场建设不在该政策申报范围;三是关于项目建设主体。针对4名代表提出建设夹河镇标准化集贸市场建设,夹河镇应以乡镇为主体投资建设,待项目完工后,我局可作为一事一议向省市争取支持。
你们所提建议已采纳,按规定标注为B类(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主管领导姓名:代明生 联系电话:13872750098
经 办 人姓名:艾 春 联系电话:1898691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