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3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陶吉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依照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方案,请予以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00万元,比2019年50891万元增加3609万元,增长7%。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市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按照“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0000万元。其中: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6180万元,非税收入18320万元;
返还性收入4945万元。增值税、消费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收入;
转移性收入27797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4465万元,政策性转移支付1420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1500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3876万元;
调入资金187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继续按照“统筹兼顾、讲求绩效、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顺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30000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9.5%。主要安排保障机关及相关部门人员工资;
(2)公共安全支出129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5.5%。主要安排政法转移支付、扫黑除恶、平安郧西及智慧交通等支出;
(3)教育支出5928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7%。主要安排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骨干教师和贫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转移支付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35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2.3%;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9.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93.7%。主要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支付,社会救助转移支付;
(7)卫生健康支出383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38%;主要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等;
(8)节能环保支出78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5.9%;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6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29.2%;
(10)农林水支出8208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94.6%。主要安排精准扶贫,财政扶贫转移支付,对村委会补助等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1198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43.7%。主要安排农村公路维护、交通运输转移支付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5.1%;
(13)金融支出15万元,与2019年持平;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4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5.5%;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4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35.5%;
(16)住房保障支出45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00%;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4%。主要安排粮食风险基金转移支付;
(18)预备费19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5.6%;
(19)债务还本付息支出95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3.3%;
(20)其他支出13600万元,比2019年增长1.6%;
(21)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省专款)31500万元,与2019年110000万元下降71.4%;
(22)专项上解支出14124万元;
(2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8876万元。
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8599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0%。其中:
(1)工资29913万元;
(2)津贴23969万元;
(3)年终一次性奖金696万元;
(4)住房公积金补助6129万元;
(5)社会保险缴费1488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1078万元,失业保险补助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3730万元;
(6)奖励性津贴9200万元;
(7)预留调资12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71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其中:
(1)日常办公费959万元;
(2)办公电话费109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交通费1740万元;
(4)公务接待费127万元;
(5)培训会议费93万元;
(6)工会经费472万元;
(7)政法机关公用经费2348万元。其中:公安局2156万元,司法局162万元,武警中队30万元;
(8)党建和精神文明经费420万元;
(9)经常性专项支出444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277万元,占支出总额19.4%。其中:
(1)离休费330万元;
(2)遗属补助566万元;
(3)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2990万元。其中转移支付2400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1644万元。其中转移支付970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补助2200万元;
(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2701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21000万元,医疗救助转移支付4000万元;
(7)救灾260万元;
(8)社会救助补助及工作经费16290万元。其中转移支付15022万元;
(9)高龄及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384万元。其中高龄补贴284万元,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100万元;
(10)退役士兵安置611万元。其中转移支付521万元;
(11)残疾人生活补助50万元;
(12)失地农民生活补助1160万元;
(13)就业补助2120万元。其中转移支付2040万元;
(14)村级补助支出4847万元。其中离任主职村干部转移支付76万元;
(15)“三农”保险补助102万元;
(16)财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5000万元;
(17)抚恤安葬及一次性退休补助1200万元;
(18)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补助6458万元;
(19)库区口粮差价转移支付补贴48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及专项补助13052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0.5%。其中:
(1)科技研究与开发3016万元;
(2)教育专项支出17686万元。其中转移支付15861万元;
(3)卫生健康专项支出6789万元。其中转移支付5150万元;
(4)人才经费1546万元;
(5)城市维护费2850万元。其中文明县城创建20万元,城关镇背街小巷保洁100万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费100万元,城关镇巡逻队补助45万元;
(6)乡村道路维护经费1415万元;
(7)粮食风险基金212万元;
(8)财税征收管理经费960万元;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代征手续费100万元;
(10)烟叶税分成450万元;
(11)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8552万元;
(12)政府购买服务2526万元。其中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经费1604万元,乡镇后勤服务中心612万元,会计代理记帐经费50万元,政府投资评审120万元,政府采购40万元;
(13)债务还本付息支出9500万元;
(14)财政扶贫及工作经费2705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增量安排支出3150万元,财政扶贫转移支付支出23900万元;
(15)预备费1900万元;
(16)新冠疫情防控支出2000万元;
(17)其他支出10075万元;
(18)政法转移支付支出1000万元;
(19)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8619万元;
(20)交通运输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620万元;
(21)住房保障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549万元;
(22)“三区”人才转移支付支出79万元;
(23)乡镇老放映员转移支付支出28万元。
5.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省专款)315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3%。
6.专项上解支出1412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3%。
7.债券转贷支出73876元,占支出总额的17.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4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22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收入6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省专项转移支付(专款)收入15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00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4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51500万元;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收入安排支出6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支出5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付息及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2050万元;调出资金18700万元;省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5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5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613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08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1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00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3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199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89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206万元;其他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00万元。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915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37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83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1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709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89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8106万元;其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00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9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0715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38914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326368万元,担保责任债务21200万元,救助责任债务91346万元。
2019年末省政府核定我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限额33226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83030万元,专项债务49233万元。
2019年末我县实际负有偿还责任债务326368万元,在省政府下达的债务限额内。其中:一般债务277525万元,专项债务48843万元。
六、工作措施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纵深推进“五美郧西”建设的重要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完成财政预算收支目标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将围绕中心,再加措施,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责任担当,服务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全县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研究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重大产业发展基金、政策性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道路交通、安全饮水、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支持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助推文旅产业、商贸物流业和新兴服务业发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运行质量和效益。高效推进与省农担公司合作,积极培育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破解“三农”工作难题。支持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落地生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发展环境。
(二)完善投入机制,巩固脱贫成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在建立完善脱贫机制、巩固贫困人口政策扶持、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好参谋。继续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探索完善财政扶贫投入新机制,为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成果提供财力支持。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将新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和收回存量资金的50%继续用于支持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振兴落地生根。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行动,持续做好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作为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增强造血功能,巩固脱贫成效。
(三)创新征管举措,推进依法治税。紧扣收入目标不放松,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完善财政收入定期分析协商机制,加强重点税源分析,依法依规强化收入征管。加强与税收征管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完善税费征收保障机制,保障税费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积极适应大数据、“互联网+”,实施纳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氛围。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认真清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禁止擅自越权减免税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大非税收入稽查、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打折扣。规范全县各单位非税票据管理,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结合财政经济运行实际,持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好利民惠民实事,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不断完善工资统发制度和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按时将各类工资福利政策落实到位。发挥社保政策的兜底作用,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共同推进社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优抚补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退伍军人安置等民生政策,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贷款、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拓宽教育投入渠道,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引导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发展。加大纪检监察、政法维稳、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为建设“五美郧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把加大投入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主动参与民生政策制定完善、资金分配管理,抓紧抓好民生工作。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研究,严控预算调整和追加预算,倒逼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细化精准。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升级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服务。完善与预算单位之间联络沟通机制,加强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借款。优化政府采购服务,推动政府采购监管转型,加快政府采购“一张网”平台建设。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机制,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履行财政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职能,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县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正常增长机制。建立PPP项目库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构建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公益性服务体系。
(六)加强资金管理,履行监管职责。制定2020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各项财政监督专项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推进财政“大数据”应用,加快财务管理“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强化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依法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资产整合、共享、共用和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产监督方式,以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提高国资监管水平。创新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基层财政财务收支、财经纪律执行、内控制度建设,实现纠错型检查向完善内控机制、建立预防型管理体系转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0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收支矛盾突出,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确保2020年财政预算收支目标圆满实现,为建设“五美郧西”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