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兜牢“三保”底线,扎实推进改革创新,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聚力增效,全年财政运行趋于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000万元,占年初预算79700万元的100.3%,比2023年完成68629万元,增加11371万元,增长16.6%。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完成56000万元,比2023年53866万元增加2134万元,增长4%。其中:
增值税35228万元,比2023年23641万元增加11587万元,增长49%;
企业所得税5500万元,比2023年4560万元增加940万元,增长20.6%;
个人所得税780万元,比2023年3232万元减少2452万元,下降75.9%;
资源税470万元,比2023年315万元增加155万元,增长49.2%;
城市维护建设税2332万元,比2023年1724万元增加608万元,增长35.3%;
房产税1400万元,比2023年762万元增加638万元,增长83.7%;
印花税960万元,比2023年952万元增加8万元,增长0.8%;
城镇土地使用税1050万元,比2023年1009万元增加41万元,增长4.1%;
土地增值税1700万元,比2023年292万元增加1408万元,增长482.2%;
车船税850万元,比2023年2171万元减少1321万元,下降60.8%;
耕地占用税4050万元,比2023年8630万元减少4580万元,下降53.1%;
契税1200万元,比2023年6065万元减少4865万元,下降80.2%;
烟叶税400万元,比2023年392万元增加8万元,增长2%;
环境保护税80万元,比2023年121万元减少41万元,下降33.9%。
(2)非税收入完成24000万元,比2023年14763万元增加9237万元,增长62.6%。其中:
专项收入2300万元,比2023年1933万元增加367万元,增长1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38万元,比2023年4247万元减少1509万元,下降35.5%;
罚没收入5800万元,比2023年2509万元增加3291万元,增长131.2%;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763万元,比2023年3748万元增加7015万元,增长187.2%;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220万元,比2023年2015万元增加205万元,增长10.2%;
其他收入179万元,比2023年311万元减少132万元,下降42.4%。
完成上述收入目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00万元,省财政补助收入预计37348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20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0566万元,调入资金46550万元,当年财政总收入预计682653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全县财政总支出预计591000万元,占年初预算505000万元的117%,比2023年决算支出514721万元增加76279万元,增长14.8%。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16000万元,占年初预算430000万元的120%,比2023年决算453111万元增加62889万元,增长13.9%。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56万元,比2023年27151万元增加8405万元,增长31%;
国防支出4万元,比2023年4万元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12946万元,比2023年8012万元增加4934万元,增长61.6%;
教育支出74935万元,比2023年74263万元增加672万元,增长0.9%;
科学技术支出9227万元,比2023年8084万元增加1143万元,增长14.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58万元,比2023年2971万元增加1387万元,增长4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18万元,比2023年87960万元增加10858万元,增长12.3%;
卫生健康支出26158万元,比2023年25927万元增加231万元,增长0.9%;
节能环保支出12424万元,比2023年8774万元增加3650万元,增长41.6%;
城乡社区支出15189万元,比2023年6247万元增加8942万元,增长143.1%;
农林水支出152035万元,比2023年151851万元增加184万元,增长0.1%;
交通运输支出22834万元,比2023年26032万元减少3198万元,下降12.3%;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8万元,比2023年211万元增加77万元,增长36.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0万元,比2023年213万元减少73万元,下降34.3%;
金融支出810万元,比2023年60万元增加750万元,增长125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385万元,比2023年1712万元增加8673万元,增长506.6%;
住房保障支出18445万元,比2023年9278万元增加9167万元,增长98.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8万元,比2023年953万元减少155万元,下降16.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974万元,比2023年2093万元增加6881万元,增长328.8%;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1614万元,比2023年11273万元增加341万元,增长3%;
其他支出62万元,比2023年42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47.6%。
(2)上解支出23722万元,比2023年21765万元增加1957万元,增长9%。
(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1278万元,比2023年39845万元增加11433万元,增长28.7%。
3.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收入总来源预计682653万元,总支出预计591000万元,预计结余结转下年支出91653万元,主要是上级各类专项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54317万元,占预算307146万元的115.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省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3610万元,调入资金119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139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94567万元,占预算255846万元的115.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559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支出65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550万元,省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87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95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43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714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975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975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9677万元,占年初预算527万元的1836%。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27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7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9677万元,占年初预算527万元的1836%。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9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支出7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计为78801万元,占年初预算71393万元的110.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99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8820万元。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计为67459万元,占年初预算63731万元的105.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支出186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支出4882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1342万元。
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中央、省级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不在县级反映。省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按省市人代会批准后执行。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2024年省财政厅报省政府同意,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部分新增债务限额7695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066万元、专项债务64888万元。预计省级年底结合我县新增政府债券发行情况,核定2024年全年债务限额。目前,我县政府债务余额963107万元。
2.政府债务结构。目前,我县政府债务规模963107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960666万元(一般债券356302万元、专项债券604364万元),政府外债(国际农发基金贷款)2441万元。
3.政府债务期限。2024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5667万元,期限分别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2066万元,其中7年期5113万元、10年期6953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77400万元,其中10年期90500万元、15年期19800万元,20年期35500万元、30年期31600万元。再融资债券76201万元,其中1年期13885万元、2年期6793万元、5年期7789万元、7年期16353万元、10年期7581万元、15年期7746万元、20年期16054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2024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5667万元,包括:
一般债券52057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2066万元,再融资债券39991万元。
专项债券21361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77400万元,再融资债券36210万元。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我县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92764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719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5572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7192万元,其中省转贷再融资债券偿还52401万元、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偿还14791万元,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5572万元。
6.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下达我县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全县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下达债务限额范围内。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在保障重大战略落地实施上强化财政担当,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上贡献财政力量,在落实稳住经济措施上履行财政职责,维持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紧盯增收目标,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紧紧围绕年度收入预期目标,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对接,强化税费征管力度,着力攻克经济下行压力,拓宽财政收入来源渠道,科学分析收入形势,强化财源培植力度,做大财政收入总量,形成收入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全市每月排名中名列前茅。2024年财政总收入达到12.36亿元、增长19.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8亿元,增长16.6%。
——强化争取对接,引项争资成效显著。深入分析研究国家及省市政策方向、资金投向,围绕县委2024年“10项重点任务清单”,以供应链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城镇和产业“双集中”等为重点,聚焦策划申报,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省市对接汇报,全力争取项目资金。截至目前,全县向上争取到位资金55.74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新增债券项目资金18.95亿元,同比增长34.5%,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聚焦“三保”保障,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压减50%,切实把有限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截至目前,民生支出44.5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6%。2024年元月起,全县干部职工规范性津补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基础绩效奖励实现按月发放,根本上保障干部职工待遇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认真落实财政金融政策,抽调人员、成立专班,服务精诚汽配、中庸电力等34家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面临的资金不足难题。全县新增创业担保贷9437万元,财政贴息3639万元、同比增长7.9%;新增融资担保贷款3.25亿元,在保余额5.2亿元、同比增长85.6%;办理应急转贷18笔2.03亿元,较上年增长33倍;发放“政采贷”1.2亿元;兑现企业技改提升等资金6988万元,惠及企业19家;拨付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资金626万元,惠及企业17家,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乡村振兴,服务三农提质增效。统筹财政衔接资金4.52亿元,支持全县重点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全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获得“A级等次”,并获得奖励资金500万元。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发动群众通过自愿投工投劳等方式,积极参与污水治理、垃圾分类等环境整治。在省级安排资金900万元基础上,先后统筹整合有关项目资金3000余万元,高效推进杨家湾村等3个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同时,在全省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综合绩效考评中,郧西县位居第3位。在全市率先与长江财产保险公司签订巨灾保险协议,全县149721户全覆盖参保,为有效分散和抵御自然灾害风险提供保障。
——加强财政监管,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智慧郧西等7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资金1.26亿元,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对22个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1个单位开展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检查、18个单位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17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专项检查、16个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抽查检查、15个单位开展违规公务接待检查、4个单位开展财会监督检查、6个财政所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督导4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对11条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给予6家政府采购备案代理机构记分处罚,财政“大监督”格局逐步形成。
——推进大财政建设,县域经济高效发展。积极开展“三资”清查盘点,建好“一账一表”,持续推动“三确”,加快“三变”转化,国有“三资”整体效益和价值进一步提升。摸清全县国有“三资”全口径资产1367.88亿元,有效资产1131.25亿元,近期可利用资产41.8亿元。已盘活国有资源24.1亿元,近期还可盘活12.1亿元。做实项目储备,提升项目转化率,全县目录库、储备库、实施库项目分别是168个、133个、294个,总投资分别为1502.76亿元、510.3亿元、841.99亿元,分别是上年投资规模的6.6倍、3.2倍、5.3倍,目录库到储备库、储备库到实施库转化率分别为56.4%、64.2%。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隐性债务,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率较2022年末下降7个百分点。积极推动县属国企实体化转型、市场化运营、功能性改革,实现营收9.47亿元,国企规模和综合实力全面提升。钖发集团是十堰地区四县中首家取得AA主体信用评级的县属国企,并出资10亿元设立钖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诚友农业等优质民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全力推动国企上市。
客观总结2024年工作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财政增收压力大。全县财源结构单一,缺少重点产业、行业支撑,新的骨干税源尚未成形,财政增收渠道不多、后劲不足。加之经济下行压力及招商引资政策调整,对全县财源建设和财政持续增收都带来较大影响。二是财政收支平衡难。近年来,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财政增收乏力,各类刚性支出逐年增加,垫付资金越累越多,预算执行难,财政国库资金调度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同时偿债压力大,直接影响财政经济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三是过“紧日子”思想统一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调结构、压一般、保重点。但部门需求增长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单位勤俭节约意识和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需长期坚持。针对这些问题,将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和创新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编制(草案)
为保持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牢兜住“三保”风险底线。2025年财政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编制,并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
(一)编制原则
1.强化重大政策保障能力。将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项目放在预算安排的首要位置,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牢固树立零基预算理念,集中财力办大事兜底线,优先保障工资、社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和科技、教育等重点领域,合理保障部门正常履职运转的必要支出。推动财政、金融、投资协同联动,加快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2.坚持政府习惯过紧日子。始终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一般性项目支出按50%比例压减,取消到期或低效无效项目支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规范定额标准,取消到期或低效无效项目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只减不增”,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从严从紧。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严审核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与资产存量情况挂钩,不得超标准和范围编制资产配置预算。
3.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所有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选取,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凡是脱离实际、没有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编入预算,体现有保有压、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4.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
5.强化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从严控制不同预算科目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及时纠正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确保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的一致性。
(二)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
202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92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12000万元,增长15%。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市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按照“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原则,2025年预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66158万元。分项情况为: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1500万元,非税收入20500万元;
(2)返还性收入4945万元;
(3)一般转移支付收入305304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000万元;
(5)债券转贷收入62803万元;
(6)上年结余收入(上年结转)91653万元;
(7)调入资金53453万元。
因部分政策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比照2024年预计,如省财政调整补助政策或数额,调整预算予以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建议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顺序编制。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60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60000万元,按功能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2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1574万元;
(3)教育支出76666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7878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6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12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27613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10458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8741万元;
(10)农林水支出145427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7676万元;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6万元;
(13)金融支出60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10万元;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24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12453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74万元;
(18)预备费3000万元;
(19)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2280万元;
(20)其他支出19909万元;
(21)上解支出25546万元;
(22)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63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60000万元,按经济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3276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3.7%。
——商品和服务支出851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184万元,占支出总额30.6%。——其他资本性支出及专项补助10739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9.2%。
——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省专款)416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4%。
——上解支出2554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6%。
——债券转贷支出730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3%。
3.收支平衡情况
2025年全县收入总来源666158万元,财政总支出560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0615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06158万元,主要是上级各类专项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1181万元。其中:本级收入311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省专项转移支付(专款)收入22000万元,调入资金83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99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9750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431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1963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6125万元、城市基础配套费收入安排支出6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支出500万元、省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63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93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796万元(本级预算安排还本支出2815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支出9981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875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875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07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35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7万元。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907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85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7万元。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7978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9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800万元。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7055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7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800万元。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231万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中央、省级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不在县级反映。省市统筹的社保基金按省市人代会批准后执行。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余额。目前,我县政府债务余额963107万元。
2.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5年我县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8981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本金5914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利息30667万元。
3.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下达债务限额范围内。
三、下一步措施
(一)坚定不移促增收。加强高质量财源建设,强化财金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担保贷款、应急转贷等政策工具,培植壮大骨干财源企业,夯实财政收入基本盘。紧盯财政收入年度目标,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及时足额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力争2025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5%以上。
(二)坚定不移抓争资。积极与发改等部门对接,结合全县发展需求,提前谋划2025年债券项目申报清单,为争取更多债券项目落地郧西奠定基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任务,以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债券、政策性资金等为重点,持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力争2025年完成引项争资额度在上年基础上增长10%,为全县解难题、补短板、促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三)坚定不移惠民生。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节用裕民、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做到非急需、非必要支出应压尽压。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国库资金调度,做到政策优先保障、预算优先安排、资金优先拨付,集中力量保障重点民生领域,兜牢“三保”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坚定不移强管理。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准确把握评价重点,加强全过程资金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以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检查、“一卡通”发放管理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为重点,加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协同配合,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和秩序。
(五)坚定不移推改革。围绕“五个以”实践体系和“五个一”调控机制,全力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构建新的高质量发展动力循环机制。加快推进“三确”“三变”,形成“有效资产-有效债务-有效投资-新的有效资产”良性循环。认真落实“一个意见、五个办法”,促进“三库”“两算”“三评”高效衔接,提高项目投资效率、效益、效能。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债务风险,确保2025年债务率控制在合理区间。深化国企改革,“一企一策”优化功能定位,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保障、调控作用,全力推动国企上市。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依法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先行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郧西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郧
西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2024年12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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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郧西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xls
附件:2、2025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docx
附件:3、郧西县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docx
附件:4、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说明.docx
附件:5、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docx
附件:6、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2025年预算编制方案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