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西财资发〔2021〕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公司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出租工作透明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防范风险。现对郧西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的需出租的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招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03日止,公示期20天。
郧西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房屋招租公告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西财资发(2021)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公司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出租工作透明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防范风险。现对郧西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的需出租的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招租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地址(房号) | 租赁 面积(㎡) | 挂牌价(元/年) | 竞租保证(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1 | 鄂陕边贸市场C1-37、38、39、40号及卖场 | 3279.46 | 708500.00 | 20000 | 20000 |
二、公告期限
自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03日止,公示期20天。
三、承租条件
1.拥有三年以上大型商超运营经验,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出租竞价成功后,出租单位、承租方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签订统一制式的租赁合同。合同租期不得超过5年,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需向出租单位指定账户缴纳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3.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首年租金,多退少补。承租方不支付首年租金,不按公告及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招租商业用房的经营项目设置要求
根据我公司商业用房所在位置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重点设置为零售和服务类经营项目,禁止设置以下经营项目:
1.销售或储存瓶装燃气等易燃易爆的物品;
2.不具备排油烟排污等条件,且未经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审批的餐饮项目;
3.洗车、修车及汽车美容项目;
4.诊所等医学医疗项目;
5.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6.其他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以及产生噪声、振动、环境污染等经营项目。
五、竞价招租会
1.竞价招租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05日上午10点。
(2)地点:郧西大道11号(钖发集团公司4楼会议室)。
2.竞价人在竞价时的所有竞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报价最小单位须为人民币20000元的整数倍数递增报价,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商业用房承租权的竞得人。原承租方在本次公开招租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挂牌价的20%。
4.某一商业用房只有一个竞价人的,且竞价人的报价等于或大于竞价招租底价,则该报价人直接取得该商业用房承租权的竞得资格。
5.采取一轮报价方式,以最高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场由中标人、出租单位及监督部门在中标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6.中标确认书签字确认后,由招租单位在发布出租公告的公开媒介上发布资产出租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7.疫情防控须知:届时,参加竞租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全称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2℃人员及近期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竞租活动。
六、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2年12月03日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出租竞价成功,且公示期间无争议,竞价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
报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11号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2月0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王森
联系电话:13872769154
郧西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