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市推进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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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18日 10:55:00
发布机构
文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推进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

  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推进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9日

  十堰市推进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工作方案

  为抢抓机遇,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在我市实施,现制定如下工作推进方案:

  一、开展宣传解读。在十堰日报、秦楚网等媒体对《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进行宣传。邀请市内有关专家、学者对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进行解读、专题研讨。会同市委宣传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情况通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十堰日报传媒集团。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

  二、对接省级实施方案。省政府即将组织编制湖北省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各重点领域将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或具体实施方案。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工作,积极参与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尽可能多的将相关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纳入省级规划“笼子”,将“十堰元素”充分体现在规划或实施方案之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三、制定市级实施方案。根据湖北省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十堰市推进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待省级实施方案出台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库。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项目库的基础上,围绕美丽汉江、畅通汉江、创新汉江、幸福汉江、开放汉江、活力汉江,再谋划一批项目,使规划工程化、项目化,力争谋划项目1000个以上,总投资突破5000亿元。积极推进一批近期拟实施的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五、积极争取试点示范。按照省长江带办的通知精神,拟选取汉江流经我市的丹江口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郧阳区、郧西县、张湾区堵河流域、茅箭区泗河流域这一范围,作为我市推动长江经济带暨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范围,编制《十堰市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实施方案》,争创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首批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其他市直部门也应密切关注国家、省关于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方面的试点创建,积极争取试点示范,推进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六、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围绕改善提升十堰汉江流域生态环境,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制定2019年十堰市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争取落实国家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开好头、起好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月10日前)

  七、编制汉江生态水体旅游带规划(暂定名)。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调研我市汉江生态经济带讲话精神,做好“控、改、补、建”文章,高水准编制我市汉江生态水体旅游带规划,以规划为引领,努力把我市汉江生态经济带打造成为充满活力、富有潜力、极具魅力的产业带、文化带、旅游带。(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部门,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张湾区、茅箭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4月30日前)

  八、建立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在国家、省级层面的统筹协调下,建立完善我市与毗邻的上、下游区域(主要是襄阳、南阳、安康、商洛)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方面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上下游协同、左右岸配合、干支流联动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委等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