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农行银行已与我中心搭建结算平台,可直接办理办理商转公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转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转贷人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
原商贷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户籍地、购房地、工作地);
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十堰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原商贷银行出具转贷人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确认函》、还款计划表;
查询信息授权;
转贷人及配偶持有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业务大厅所要求的提供资料;
《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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