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近期热点问题回应

撰写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08:47:14
来源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编辑
郧西县

一、父母的贷款,子女可以追加为共同还款人进行还款吗?

可以,子女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账户为正常状态,可作为共同还款人。

子女携带“借款人”和“新增共同还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或旗舰店办理新增共同还款人业务。

二、买的二手房,想办理又取又贷业务,需要等六个月吗?

不需要,购买存量住房的,有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可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同时办理“购房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 提取限制。购房人应一次性提交“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若无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需求,需取得《不动产证书》满6个月后申请“购房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