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3号)和《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13]155号)文件精神,结合“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相关部署,我局代县政府草拟了《郧西县县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个人可在2022年2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郧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4室。
传 真:0719-6226786
联系电话:0719-622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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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郧西县县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郧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