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扶贫办对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2019-003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10:17:00
发布机构
文号

 李经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全管理配套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是基础,管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集中安置点的管理和搬迁对象的就业工作,正在积极研究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办法,同时从县人社部门和光伏扶贫电站两个渠道来提供易迁安置点后续管理的公益岗位。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易迁劳动力,我县采取政府托底安置搬迁对象就业和安置点管理有机结合,对从事安置点环卫保洁、安全管理的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通过公益性岗位的落实,积极做好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对象就业和管理工作。

2019年人社部门提供540个公益岗,用于每村安排一名易地扶贫搬迁专职管事员,负责安置点环卫保洁和楼栋安全管理、留守老人关照等职责;原则上每村安排一名专职管水员,由乡镇调配,结合安置点实际配备,工资标准为900/月。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达158.39兆瓦,按照每30001个单元对应1个贫困户,新开发4000多个公益岗,80%以上安置搬迁对象从事光伏板日常的清洗和电站除草,工资标准为250/月。林业部门选聘的1455名贫困对象担任护林员60%以上是易迁人口,每年可领取4000元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