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扶贫办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意见的答复

索引号
-2019-003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10:20:00
发布机构
文号

 柯昌胜、徐德均代表

现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提出的“合理布局村安幼场所”办理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提案非常全面的分析了村级安幼场所运行现状,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县教育局通过深入研究,科学规划设置,合理布局托儿场所,有效保障幼儿学前教育需求。

一是关于贫困村托儿所设置。2017年全县在没有村小,距离相邻村学校超过2.5公里的84个重点贫困村设置托儿所35个;2018年在湖北口坎子山,店子李家坡、夹河小王沟村设置了托儿所3个;2019年又批复实施湖北口虎头岩、上津丁家湾托幼机构建设,全部完成后可满足学前幼儿就近享受学前教育。

二是关于幼儿园的设置。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幼儿园建设标准》中规定:幼儿园的布局应符合当地城市、乡镇规划和当地教育发展规划,集合人口密度、人口发展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独立设置。幼儿园规模应为:6班,180人;9班,270人;12班,360人;班级规模:小班(3-4周岁)20-25人;中班(4-5周岁)26-30人;大班(5-6周岁)31-35人。结合以上情况综合考虑:目前,我县有些中心村入园幼儿较少,再加上附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附设幼儿班,暂不具备条件新建幼儿园。这部分中心村的幼儿需入园就读,可到附近小学附设幼儿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