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郧西县公安局关于对县人大第十八届三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2019-0048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16:13:00
发布机构
文号

 樊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县外车辆在我县旅游交通违章首次容错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郧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我县打造文化旅游强县·十堰西北门户以来,我局交警大队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为创建最佳文明旅游环境,打造最佳自驾游目的地,我们已启动轻微交通违法容错机制,在长假(小长假)期间对所有来郧西旅游观光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提醒、劝离政策,并停止人工抓拍执法行为。在今后的交通管理工作中,我们将在进一步加强人性化执法及人性化服务上下功夫,努力做到以服务强化管理,以管理促进服务。

最后,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理解郧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