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扶贫办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2019-003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10:21:00
发布机构
文号

 刘大学、詹国顺、翟从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迁移农民要迁得来、稳得住、能致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加快完善集中安置房的配套设施》建议:建立‘七配套’建设情况督办机制”和“明确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等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项目建设,为确保搬迁对象真正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结合郧西县易迁安置点实际情况,根据《湖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及《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为扎实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于2018127日印发了《郧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西精扶发〔201815号文件,对易迁安置点配套项目(简称“七个一”配套):共享栏圈和农具房、生态厕所、红白理事房、便民棚、搬迁户菜园、路灯、环卫设施,作出了详细的配备和建设标准。

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安排,实行每周例会制度,每周一由常务副指挥长召集指挥部“一室十组”组长和常驻副组长工作碰头会,听取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建立了每周对乡镇(场、区)进行扶贫成效督查的工作机制。截止20196月中旬,全县已建共享栏圈6548个,单独农具房2556个,生态厕所912个,红白理事房72338593.56平方米,便民棚290个,路灯2040个,菜园1543.5亩,垃圾桶700个;垃圾箱507个。

其次已将全县易迁安置点“七个一”配套项目,纳入到2019年郧西县脱贫攻坚项目库(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中,明确实施责任单位为项目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责任单位为县搬迁基建组,完成时限为20191月-201912月,以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