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MB112703/2023-446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15:00:00
发布机构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西人社函〔2023〕28号

许远琴、吴明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基层干部工作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特别是精准扶贫以来,广大的农村基层干部扎根乡土,敬业奉献,为推进乡村振兴构建和谐社会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随着新时代的发展,大量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突出付出、有才能、有丰富基层工作阅历的同志希望能够到更高的岗位进行磨练和提高,施展自己的聪慧和才智。

2016年,为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干事创业,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吸引留住人才难的问题,发挥好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提出“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上述意见,部分地方在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农村基层干部的个人发展,提供了新的渠道。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积极探索专项招聘的方式,开展面向农村基层干部的定向招聘活动,以充实我县乡镇事业单位队伍力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干部能力突出、善于沟通、群众满意、组织认可的优秀能力,也为激发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工作热情,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建立起新的激励机制,使乡镇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更合理、素质更全面,基层工作经验更丰富,群众更满意。

有关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工资待遇问题,人社部门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呼吁,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工资待遇能够提高和落实,并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工资待遇正常增长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按程序落实到位,确保乡村振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更加稳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