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征地拆迁农民后续就业问题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人社部门职能职责,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一直都是我们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帮扶对象,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强化以失地农民为主的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我们采取了多项工作措施:
一是引导转移就业。利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把失地农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免费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有针对的引导到县内企业就业。提前介入征地企业用工招聘,把失地农民优先进入征地企业工作作为一个前置条件沟通企业予以落实。
二是技能培训就业。我们在每项工程建设实施的初期都要对即将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上门宣传引导参加技能培训。近年来,我们采取送培训到乡镇、到农民家门口,先后到失地农民较多的土门、河夹、香口、上津等乡镇开展以家政服务、手工刺绣、竹藤编、钓鱼钩等为主的培训30余期,培训学员1300余人。培训与用工单位合作,实行定岗、订单、定向,增强针对性、有效性,提高训后就业率。
三是兜底安置就业。对部分年老体弱和身体残疾的失地农民,我们采取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措施,把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与城市绿化、环卫、公共设施管理等公益性岗位结合起来,优先给予岗位安置,三年来,累计帮扶500余名失地农民实现公益岗位稳定就业。
四是政策扶持创业。为失地农民免费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推介创业项目。对自主创业的,主动上门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属返乡创业的,给予指导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就业工作的支持、理解和提出的宝贵建议。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