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林文霞、詹学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关爱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医务人员在三年来抗击疫情中的表现给予的肯定。我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6号)和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落实了医务人员关心爱护措施。
一、加强医务人员工作保障。在疫情暴发高峰期来临之际,全县各医疗机构对未感染医务人员均免费提供“抗疫爱心包”(预防性中药汤剂或颗粒剂3天量、布洛芬片、抗原检测试剂3份、医用防护口罩、体温计等)。实行“三分之一”休息制度,各医疗机构根据接诊工作量、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合理排班,每日确保1/3医务人员休息。全县各医疗机构开展了医务人员家庭人员情况、健康状况摸排,对孕期、产期、身体状况不佳的医务,及时从一线工作岗位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对家里有需要照料老人、小孩和需要特殊照料人员的医务人员,不安排上夜班。
二、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前期,按照《关于完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鄂财社发〔2023〕6号)文件精神,将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18日以来符合参与医疗救治的相关医务人员,春节前按照人均5000元的标准预发补助资金。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县卫健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西卫办发〔2023〕4号)。对“乙类甲管”过渡期(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发热门诊、急诊、呼吸科病房、感染科病房、重症病房内的相关医护人员,120急救人员,每人每天补助300元(对在重症病房内工作的医护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其他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调派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相关医务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0元。
三、落实国家卫生防疫津贴政策。按照《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号)要求,与市相关部门对接,会同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岗位实际和工作类型进行统筹把关,按照公益二类”450元/人/月的标准落实。
四、实施职称评审激励政策。严格落实对获得市(厅)级表彰或记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提前一年;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各级各类命名表彰、人才项目推荐选拔时,向有突出贡献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严格落实对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中优先晋升,对获得市(州)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或记功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晋升上一级岗位条件的,单位无岗位空缺时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用。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6号)和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深入挖掘在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医务工作者先进典型,开展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并跟踪报道。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的关注,对郧西卫生健康事业的大力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2023年7月26日
主管领导姓名:张友勇 联系电话:13872826703
经办人姓名:宁启平联系电话:1597191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