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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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MB112703/2021-3441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12:50:00
发布机构
郧西县审计局
文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计划安排,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落实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9月2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针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县审计局进行了审计督办整改及回访,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过大,预算收支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县财政局严格部门预算编制,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在加快财政支出上采取了多项措施,除正常实行“限时制、催办制、督办制、特事特办制”外,还多次向县领导汇报,按时向县长、常务副县长报表,部门预算管理股室多次向预算单位发函通知,催办单位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存国库的问题。2019年1月4日,已将暂存款505.65万元上缴国库,余款31.32万元属历年结转的无法明确收入,待款项核实后缴入国库。

(三)关于财政支出转暂存款的问题。1.截至目前,本级预算人员经费3 472.51万元已全部拨付。2.指标分配到单位相关6 351.08万元(2018年度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安排的支出1 721.22万元、纳入预算收费安排的20.28万元、公用经费83.6万元、奖励基金及支持发展202.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 522.11万元、市对县一次性补助列支转往来1 563万元、污水处理运营费238.44万元)。

(四)关于违规从预算指标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户拨款的问题。2019年,县民政局、县特校、县林业局及其二级单位将转入实有资金户的100.82万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全部支付。

(五)关于财政借给企业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5 800万元、重大产业发展基金5 350万元逾期未归还的问题。截至目前,企业借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5 800万元收回307.14万元,未收回款项采取的措施为:1个企业破产清算等候法院处理,2018年11月9日已申请法院执行5个企业,已按照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7个企业。企业借重大产业发展基金5 350万元收回53.6万元,未收回款项采取的措施为:2018年11月申请法院执行7个企业,2019年1月15日按照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1个企业,通过程序提请法院执行1个企业。

二、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县收入总量506 15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 89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12%,比2018年47 065万元增收3 825万元,增幅8.13%;上级补助收入370 40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5 227 万元;调入资金8 152万元;上年结余11 489万元。全县支出总量503 05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8 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 36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3 82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 857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 10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县收入总量117 489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80 3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 228万元,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 910万元;支出总量117 489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78 8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25 228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11 91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 500万元;当年实际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量30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45 671万元,支出总量115 975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29 69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8 444万元。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县收回2017至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29 133.63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 276.12万元,安排继续使用23 261.11万元,由政府统筹使用3 596.4万元。

(六)非税收入及上介情况

2019年全县实现教育收费1 795万元,实现非税收入96 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 804万元,上介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0 426万元。

(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及还本情况

2019年,省财政拨来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5 22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4 221万元、再融资债券39 776万元、国际组织借款收入1 230万元;偿还本金43 828.5万元;年底应付债券转贷款274686万元。

(八)融资平台融资规模及债务偿还情况

根据县国资局提供的融资项目明细表显示:2019年至2020年3月,县职业技术学院、丰源供水公司及7家融资平台公司向金融机构新增贷款11 500万元,偿还前期贷款本金19 040万元,截至2020年3月底,累计应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金491 966万元。

从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来看,2019年县财政能够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强化聚财手段,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全面创新财政管理机制,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是审计也发现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纠正和规范。

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

1.违反财政预算管理规定的问题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超收入安排支出35 066.15万元,累计超收入安排支出57 414.01万元。

2019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实际收入为78 941.17万元,支出指标114 007.32万元,当年超收入安排支出35 066.15万元,累计超收入安排支出57 414.01万元(2015年以前超收入安排支出22 347.86万元)。

(2)违规用预备费列支工作经费590.36万元。

2019年度,设置预备费1 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 300万元的0.54%,从预备费中列支1 372.53万元,用于非洲猪瘟、救灾等支出222.34万元、不可预见费用559.83万元、 30个单位支出工作经费590.36万元。

2.违反收入预算执行规定的问题

(1)财政收入应入库未及时入库挂暂存款3 449万元。

(2)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入(房租收入)14.63万元未上缴非税收入专户,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城关镇政府12.68万元、县审批局(原政务中心)0.8万元、观音镇财政所1.15万元。

审计发现后,上述款项已缴存国库。

3.违反支出预算执行规定的问题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金131.44万元,其中:用于列支不动产登记中心11名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福利费111.07万元、扶贫费用5.58万元、局机关工作经费14.79万元。

4.违反国库管理规定的问题

预算单位违规从预算指标向实有资金户拨款52.48万元。其中:残联6.13万元、县教学研究室1.55万元、民政局44.8万元。

5.违反财政存量资金管理规定的问题

(1)财政暂存款、暂付款未及时清理

①截至2019年底,财政暂付款(应收款)余额共计117 802.53万元,按照账龄分类:账龄10年以上的13 681.03万元,占总额的11.6%;账龄5至9年的25 101.73万元,占总额的21.3%;2015年以后新增79 019.77万元,占总额的67.08%。

2019年度借出款项与2018年同期增加了30 178.82万元,增长了2.9倍,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8.13%,借出款远高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率,且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款呆账的可能性较大,借出资金占用、调用了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回收不及时将会导致专项资金支付风险。

②暂存款(应付款)年初余额30 697.4万元,当年净减少1 760.48万元,年底余额28 936.92万元,其中:省拨专款余额466.31万元、市拨专款余额4 153.39万元、审计巡视整改资金7 704.76万元、其他应付16 612.46万元。

(2)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指标73 981万元,已支付21 213.85万元,年度内专项资金支付率为28.67%,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6.部门预算指标结余未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2019年度部门预算指标结转结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共计233.37万元未收回统筹安排,在2020年继续使用。截至2020年7月底结余2.06万元。

三、县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以财政预算、国库支付等数据为基础,用分析软件对全县183个一、二级预算单位的数据进行关联、对比,以部门预算执行为主线,跟踪资金流向,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延伸调查相关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情况表明:近年来,通过审计促使各预算单位强化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单位财务状况基本良好,但是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执行率过高或过低

(1)43个单位预算收支执行率高于150%,占预算单位总量的23%;24个单位预算收支执行率低于50%,占预算单位总量的13%。

(2)全县预算单位非税收入中“资产收益”预算收入总数839.6万元,实际收入总数545.79万元,平均执行率65%。县农村公路局、文旅局(原文广局)、交警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食药局)等单位预算未编制资产收益收入,实际发生了收入;城关镇中学、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原移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等3个单位编制了资产收益收入,实际收入为0元;7个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平均值(县道路运输局23.33%、园林局25.54%、县科技经信局〔原科技局〕36.18%、县水利局38.4%、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原畜兽局〕48.13%、县国资局50.93%、县卫健局56.25)。

2. 部分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

经核查预算单位在县金融机构开户财政审批情况发现:县公路局(3个)、人社局、卫健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总工会、房产管理局、园林绿化局、新农合等8个预算单位在银行开设账户10个未经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并且对于个别久悬不用账户未及时销户。

2019年人大常委会对各预算单位预算批复均按机构改革前单位名称批复,故上述1、2问题中涉及部分单位为机构改革前原预算单位名称。

3.部分预算单位用项目资金发放职工奖励性补贴

通过国库支付系统数据与部门预算单位财务数据比对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用项目资金发放职工奖励性补贴现象。

4.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经对县内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审查发现,县内20个单位资产处置未及时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资产处置手续,并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资产增减事项,更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致使单位账务数据与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且单位未按要求进行资产处置账务处理。

5.县蔬菜(山野菜)流通协会内部管理不规范

经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延伸审计发现,县蔬菜(山野菜)流通协会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

(1)违规出借财政专项资金40万元。

2019年12月23日,县蔬菜流通协会将原蔬菜办、科协拨入的蔬菜冷链配送超市建设项目、蔬菜种植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40万元出借给农业技术推广站“以钱养事”工作人员王某某,审批人系协会会长任某某。该款于2020年6月4日(审计时)由协会会长任某某账户转入协会账户。

(2)资产管理不规范。

①购置房产未取得正规购房发票,未在房管局办理网签手续,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2013年4月,县蔬菜流通协会在锦盛嘉园签合同购门面房165平方米,现已累计付款95万元,尾款约13.9万元未支付完。截止审计时购房未取得正规购房发票,未在房管局办理网签手续,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②冷藏车免费出租给专业合作社使用。

2013年10月,购冷藏车1台裸车价格14.6万元,该车于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1日租赁给县旭葱蔬菜专业合作社使用。合同规定:租赁期间承租方负担2018年及租赁期间年检及保险费,租赁期间不承担任何租车费用,承租方妥善保管车辆,如因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承租方按5万元标准赔偿。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建立“四本”预算相衔接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保基金“四本”预算编制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二是要及时足额批复预算,完善追加支出审批程序,减少预算编制弹性、资金分配和追加支出的随意性;三是依法设置和动用预备费,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约束力。

(二)提高预算编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增强预算编制、执行的制约和协调力。一是要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逐步细化和完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对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人员工资及福利等基本支出内容要全面足额保障;二是各预算单位对收费项目、资产收益等情况进行全面预算;三是加强土地出让金支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

(三)加强预算支出监管力度,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一是加大预算单位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的监管力度,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建立科学的项目支出管理体系,根据每年的财力状况及轻重缓急安排项目支出,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使用。

(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增强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强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落实“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的措施;二是将清理消化财政借出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归还财政借款,有效规避财政运行风险;三是强化统筹安排力度,防止财政资金二次沉淀。

(五)加强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及社团组织资产管理。一是完善经营性资产的产权和管理职责,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撤并后的存量资产,县国资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出台管理措施,明确管理责任,强化跟踪考核,督促早办快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行为;三是加强对脱钩的社团组织的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省、市县的要求,县审计局组织力量集中对五个重点项目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分别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结算审核、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县审计局派出1个审计组、11名审计人员,对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1 676万元财政资金、1 478.58万元捐赠资金,延伸审计了2家红十字会、慈善组织,5个县直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等政府机构和单位。

----财政资金方面。截至2020年3月31日,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共计1 67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 193.41万元。截至2020年4月15日,尚未结算待支出资金352.74万元。

----捐赠款物方面。截至2020年3月31日,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 478.58万元,支出1 356.75万元,余额121.83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93.5万件,已全部转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使用。在捐赠款物方面存在:

社会捐赠资金114.83万元使用不及时

1.定向捐赠资金使用不及时32.91万元。购买物资支援武汉32.91万元,因发票未到未结算,定向捐赠资金使用不及时。

2.非定向捐赠资金使用不及时81.92万元。包括:疫情防控安置点住宿费、人员经费等未结算预计42万元、福利院人员补助17万元、各乡镇核酸项目费预计23万元左右。

审计发现问题促整改情况

1.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4月15日,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因尚未结算待支出352.74万元。审计期间督促清算疫情防控财政资金129.85万元。

2.社会捐赠款物方面

(1)促进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审计指出捐赠物资入库手续不齐全存在漏记捐赠物资,未及时建立物资管理专账等问题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并采纳审计建议。

一是县慈善会、物资保障组、23个医疗机构及18个乡镇迅速进行对账清算工作,规范捐赠手续、健全管理流程、完善捐赠物资价格评估体系等措施,及时整改不合规问题。

二是县慈善会、社会捐赠组、物资保障组已安排专职财务人员,对经手的捐赠款物进行清理,并建立财务专账,对捐赠款物的来源去向进行明细、分类汇总核算。

(2)其他方面的成效。对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的各医疗机构、县直相关单位及乡镇下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工作提醒函》,要求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捐赠款物专账,对捐赠资金和捐赠物资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专款专用。

(二)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审计调查情况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强化“六稳”举措,为全面摸清全县各企业复工复产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全县规上的中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重点选取了15家企业开展入户调查。

1.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推进情况

----企业复工复产总体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4月20日应复工复产企业 4370个,已复工复产企业 4165个,复产率95.3%。应复工复产职工总数37524人,已返岗到岗总数35921人,复岗率95.7%。

----政策落实情况。截至2020年4月20日规上、规下企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①财政补助资金3 000万元;②信贷资金94 306.5万元;③税收支持272万元;④社保支持625.5万元;⑤水电气优惠降价支持126.6万元;⑥企业房租减免95.8万元。

2.抽查样本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审计调查情况表明,我县企业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率呈现稳步上升势头,状况良好,但喜中有忧,由于受疫情影响,企业销售收入下滑,成本上升,利润减少,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存面临严峻形势。

(1)被调查企业产销困难。在调查的10个企业中存在销售困难。存在该类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市场萎缩订单下降,如:县神风实业有限公司疫情前每月订单平均达460吨,疫情发生后每月订单平均仅280吨左右,下降40%。二是收储量不足。三是产品积压。

(2)被调查企业融资难度大。本次抽样调查发现,12个企业存在流动资金紧张贷款困难,占抽样总数的80%。例如:十堰真武酒业有限公司急需流动资金300万元,由于银行放贷条件高程序多,从而放弃银行贷款选择其他融资渠道。

(3)被调查企业经营困难。郧西荣泰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1至4月营业收入与2019年同期相比平均下降54%,湖北旺盛实业有限公司平均下降51%。由于店铺租金、人工工资等固定成本支出大,造成企业经营困难。

(4)惠企政策配套有限。部分企业目前并未享受到惠企政策。主要原因是政策不配套、不完善,例如:税收减免政策规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而大部分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无法享受。同时由于各企业正在抓紧复工复产工作,对部分应享受的政策没有及时进行申报,如财政贴息、复工复产企业奖励补贴、公积金等扶持政策措施因企业未及时申报而未落实到位。

(三)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2018年8月,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审计局牵头组织,整合6家中介公司力量参与,组成6个审计小组,同步开展扶贫资金审计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1.目前易迁审核工作进展情况

全县共1196个安置点(含80个分散安置点),安置户数25884户70928人。目前,6家中介公司已全部完成现场工程量的复测工作,截至2020年7月底,已完成结算审核任务1165个,占安置点总量的97%,审计资金总额33亿多,已出三方签证单1216个,已审减工程价款5.92亿元,审减率达17.9%。

2.审核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乡镇管理协调不及时,审计结果核对确认慢。

由于乡镇工作头绪多,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资料收集的问题。易迁工程施工单位多数存在挂靠资质现象;少数安置点的七配套工程还没有完工;有的乡镇多处保障房设计图纸面积计算错误导致施工合同签订错误,施工方对审核结果争议大。例如:夹河镇兰草岗安置点主体变更无签章、桩基2 700万元无原始验桩记录;景阳乡附属工程没有设计图纸,也未经监理、施工、设计、建设方签字确认;六郎乡由于受地理条件等制约,易迁工程超预算较大;景阳、土门、夹河等乡镇均有不同程度超预算。

(2)部分村责任不到位,村级把关不严格,签证存在随意性。

(3)施工方设法虚报工程量,配合审核工作不力。

例如:店子镇有的施工方相互串通、反复重报、篡改结算资料来敷衍、纠缠审计人员;有的施工单位以政府指导价过低,拒不在确认表上签字。观音镇万寿寺村九组朱家湾安置点、六组东坡安置点施工老板李孝松至今不提供审计所需要资料,不签字认可,不配合审计。

(4)勘察设计工作明显滞后。

一是勘查设计人员精力有限,设计明显滞后,各基础隐蔽工程验收中没有执行现场签证;二是部分乡镇易迁工程土石方开挖量较大,既无原始地貌图,且施工前参建各方没有复测原始地貌,导致审计公司无法有效核实实际施工土石方量;三是公厕、理事房等附属工程没有统一的图纸,致使各安置点的做法标准不统一。

(5)资金拨付进度没有从严把关,存在超付工程款现象。

部分乡镇,没有坚持按工程形象进度预拨资金,而是将易迁工程包括附属配套工程资金按预算的80%以上已拨给了施工方,如:三官洞林区、涧池乡有个别安置点存在工程款拨付没有严格执行合同、超合同拨款的情况。

(6)工作进展不平衡,易迁审核工作久拖不决。

截至目前,槐树林特场、安家乡、香口乡、城关镇、店子镇等乡镇的易迁工程审核工作推进较顺利,马安等乡镇进展较慢。施工方因价格问题不签字的还有134个点,其中:马安37个、六郎44个、景阳22个、河夹12个、上津11个、关防8个、羊尾7个、湖北口5个、土门5个。

(四)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县审计局根据市局要求,组织专人对我县2015至2019年度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6个金融保险机构,走访调查农户1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个、贷款企业5个。2015年至2019年,县共投入财政资金17 213.73万元用于金融扶贫,累计向16996名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3365笔78 944万元,累计发放产业发展贷款1笔950万元。

----扶贫小额信贷逾期代偿情况。发生逾期扶贫小额信贷433笔1 911.3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贷款银行启用风险补偿金已代偿421笔1 778.57万元。

----逾期贷款清收情况。清收逾期贷款167笔651.12万元,贷款清收后返还风险补偿金账户651.12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扶贫纾困政策落实情况。2020年1月至7月1日,县2家银行对187笔736.73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实施延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扶贫纾困政策。

从审计情况看,在开展金融扶贫以来,以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为主要目标,以优化政策扶持为支撑,较好地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发展。但审计发现,我县在金融扶贫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贷款发放范围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1.县扶贫办、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超标准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08.98万元。

2019年1月1日后,6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签约银行贷款金额超过5万元,涉及贷款金额208.98万元。

审计要求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纠正,今后完善审批手续,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按标准投向建档立卡贫困户。

2.贷款银行启用风险补偿金超额代偿逾期贷款177.86万元

截至2019年底,贷款银行启用风险补偿金已代偿逾期贷款421笔1 778.57万元,按照县金融扶贫风险金管理中心与5家签约银行签订的扶贫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中第八项第一条“贷款逾期代偿:本协议扶贫贷款出现逾期超过30日的,由乙方向甲方出具代偿函,甲方收到代偿函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逾期贷款进行代偿,且只代偿政府应承担的90%部分,10%部分由银行承担”实际应代偿金额为1 600.71万元,超代偿逾期贷款177.86万元。

审计要求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纠正,向5家签约银行追回超额代偿的风险金。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全县2016年至2018年9月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7个单位,延伸调查了6个乡镇、9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此次审计抽查资金1 906.85万元,抽查农民专业合作社97家。

从审计情况看,专业合作社存在组织机构建章立制不完善,财务及经营管理不规范;存在虚报面积套取奖补资金,部分产业项目资金发挥效益不明显;存在少数合作社未全面完成对贫困户的帮扶扶贫带动作用等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加强。

1.虚报项目套取财政奖扶资金4.79万元

(1)福茂山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虚报面积28.1亩,多申领补助资金1.40万元。审计发现问题后,该合作社已于2019年7月17日将1.40万元资金上交镇财政所。

(2)袁鑫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面积为420亩,少于验收面积40亩,多申领财政补助资金1.20万元。审计发现后,该合作社于2019年7月11日将1.20万元资金上交镇财政所。

(3)再创木本油料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面积为307亩,少于验收面积73亩,多申领财政补助资金2.19万元。审计发现后,该合作社已于2019年7月12日将2.19万元资金上交镇财政所。

2.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管理不规范

(1)14家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账簿、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不规范、不齐全。

(2)借用其他合作社名义领取奖扶资金。

(3)将村合作社奖扶资金8.59万元转入村集体账户。审计发现后,该合作社于2019年7月10日将结存的3.03万元资金转入村合作社账户。

(4)将合作社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2016至2017年,县天龙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共收到产业扶持资金57.34万元,收到茶叶基地管护补助收入10万元,以上补助收入转入股东汪仁富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合作社管护工资等。

(5)合作社经营管理不规范,未与农户签订管护协议。

3.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完全实现对贫困户的帮扶带动目标

2017年9月,县鑫源马头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与河夹镇大楸木沟村10户贫困户签订种殖羔羊带动脱贫协议,2018年2月,县移民局拨付移民后扶良种马头羊养殖补助资金9.4万元。审计发现,该合作社所签订协议帮扶带动的10户贫困户中,未履行对雷尚山、黄双祯等4户贫困户的帮扶义务,没有完全实现带动贫困户实现脱贫效益的目标。

对于财政预算执行及项目资金审计工作,县审计局建议:

1.加快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率。紧密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求,强化政府预算执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完善支付管理系统的自动警示等功能,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刚性,严肃财经纪律。

2.落实好县人大审议意见,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力度。

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专项联合督查,进一步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

3.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全面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落实党中央、市、县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审计工作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决策部署和县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各位主任和委员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尽责,还请各位主任、委员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支持审计工作,我们将竭尽全力做好审计服务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