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一中学原校长汪宏升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索引号
0MB112703/2023-60714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15:16:49
发布机构
郧西县审计局
文号

为了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受县委组织部委托,郧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郧西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1月16日起,对县第一中学原校长汪宏升同志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单位同期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是:任期内党和国家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经济管理职责履行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规定情况等。

社会各界对汪宏升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有何相关情况和意见,可在审计期间向审计组或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反映,并欢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长:曾大鑫(兼审计廉政监督员)

成    员:王 红(主审)、肖  沛

联系方式:

信 件:  郧西县审计局局长收(邮编442600)

电 话: 审计组长  1818678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