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上问政”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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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20日 11:17:06
发布机构
郧西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上问政”工作简报

6

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2019118

201910月份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

办理情况通报

根据201910月份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办理情况,本次统计以118日为时间节点,现通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1910月,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平台共收到群众诉求97件,受理95件,受理率97.94%;办结95件,办结率97.94%同上月相比,网上问政平台群众诉求总量呈下降趋势,下降幅度为19.83%,但办结率和受理率均有小幅度下降,下降幅度为2.06%

安家乡、店子镇、涧池乡、槐树林特场等乡镇(场、区)本月“网上问政”实现零诉求。

县住建局、房管局、医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人社局等部门及城关镇、观音镇、土门镇、六郎乡、景阳乡等乡镇(场、区),认真办理群众诉求,主动回应网民关切,本月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夹河乡、县公安交警大队,对群众诉求受理不积极,存在超期未受理的现象,其中县公安交警大队1件超期未办理,夹河镇1件超期未办理,办结率较低。

二、问政分析

()网上问政工作逐步进入正轨。

从各乡镇(场、区)及县直各部门“网上问政”受理和办结率来看,“网上问政”工作逐步进入正轨,经过各承办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我县10月份“网上问政”办理情况持续荣登十堰市政府“网上问政”平台红榜,排名全市第一。

(二) 网上问政工作呈现特点。

一是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较20199月“网上问政”群众来信来访总量的121件次下降了19.83%

二是重复上访多。在“网上问政”群众来信来访中有20件次系重复上访,占总量的20.62%

三是新增举报控告事项。举报控告村居两委贪腐行为或办事不公等事项有所增加

三、下一步要求

()加强沟通疏导化解合理诉求。各乡镇(场、区)及县直各部门要做好重复来信来访人员的沟通疏导工作,降低重复信访案件;加强法律和政策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合法诉求和问题,严防矛盾激化;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做好来信来访事项登记和转办督办工作,保证办理信访事项有始有终。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网上维稳工作。各乡镇(场、区)及县直各部门把问题和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本着大事不出县、小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采取事前摸排、提前介入的方式,在重要节点前,采取定期预警排查制度,做到心中有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网上问政宣传力度。各乡镇(场、区)及县直各部门按照新时期网上信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网上问政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网上问政的作用、性质和功能,引导群众依法、依理的从网上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1201910月份乡镇(场、区)“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2201910月份县直部门“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1910月份乡镇(场、区)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统计周期:2019101日至1031

序号

部门名称

信件总数

终审总数

办结率

1

景阳乡

12

12

100.00%

2

土门镇

9

9

100.00%

3

城关镇

6

6

100.00%

4

湖北口回族乡

5

4

100.00%

5

观音镇

5

5

100.00%

6

六郎乡

4

4

100.00%

7

河夹镇

3

3

100.00%

8

马安镇

3

3

100.00%

9

上津镇

2

2

100.00%

10

羊尾镇

2

2

100.00%

12

香口乡

2

2

100.00%

13

关防乡

1

1

100.00%

14

三官洞林区

1

1

100.00%

14

夹河镇

2

1

50.00%

15

安家乡



16

涧池乡



17

店子镇



18

槐树林特场



附件2

201910月份县直部门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统计周期:2019101日至1031

序号

部门名称

信件总数

终审总数

办结率

1

县住建局

6

6

100.00%

2

县医保局

4

4

100.00%

3

县公安局

4

4

100.00%

4

县交通局

4

4

100.00%

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3

100.00%

6

水利和湖泊

2

2

100.00%

7

自然资源规划

2

2

100.00%

8

县人社局

2

2

100.00%

9

城管局

2

2

100.00%

10

县教育局

1

1

100.00%

11

农业农村局

1

1

100.00%

12

县法院

1

1

100.00%

13

县交警大队

4

3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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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各位领导;

发:各乡镇(场、区),县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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