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上问政”工作简报

索引号
0MB112703/2021-026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2日 15:43:06
发布机构
郧西县政府
文号

上问政”工作简报

4

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2020724

20206月份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

办理情况通报

根据2020年6月份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办理情况,本次统计以2020710日为时间节点,现通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206,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平台共收到群众诉求139件,各乡镇(场、区)承办72件,县直部门承办67件。办结139件,办结率100%。同上月相比,增加35件。

其中,店子镇、三官洞林区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本月“网上问政”实现零诉求。

县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房地产和人防事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等县直部门及各乡镇(场、区)认真办理群众诉求,主动回应网民关切,及时办结问政来件,且受理率和办结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责任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依旧突出。

个别单位因工作交接不清晰,导致问政来件无法及时处理,造成超期。部分单位对“郧西县网上问政回复交流”QQ群督办信息熟视无睹,甚至有的存在严重超期件的单位需要电话督办两次以后才处理,造成部分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引起群众重复投诉。

(二) 服务意识不强,存在形式主义。

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存在形式主义,影响办结效率,部分单位对网上问政来件没有认真调查,仅回复原则性的意见,回复不及时、不准确,具体的诉求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对群众的追问不理睬不回复,导致群众多处投诉。  

三、下一步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常态化机制。对群众重复来件要高度重视,逐步优化解决方案,一些短期无法彻底解决的问题,形成及时整改、常抓不懈的良性循环。

() 加强协作沟通,提高办结质量对群众的合理化建议,要虚心采纳并及时回复;对相关咨询,要依据法规和文件精神,给予明确答复;对提出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答复;对要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超出现实条件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

()完善通报机制,建立督查台账,督促及时受理办结。对未及时受理办结的单位下发督办通报,责任单位需指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回复的件,责任单位要说明情况,提出办理意见,督促及时受理办结。

附件:1.20206月份乡镇(场、区)“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2.20206月份县直部门“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06月份乡镇(场、区)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统计周期:202061日至630

序号

部门名称

信件总数

办结总数

办结率

1

河夹镇

12

12

100.00%

2

城关镇

11

11

100.00%

3

关防乡

8

8

100.00%

4

马安镇

7

7

100.00%

5

六郎乡

6

6

100.00%

6

观音镇

5

5

100.00%

7

羊尾镇

5

5

100.00%

8

涧池乡

3

3

100.00%

9

香口乡

3

3

100.00%

10

夹河镇

3

3

100.00%

11

景阳乡

2

2

100.00%

12

上津镇

2

2

100.00%

13

土门镇

2

2

100.00%

14

槐树林特场

1

1

100.00%

15

湖北口回族乡

1

1

100.00%

16

安家乡

1

1

100.00%

17

三官洞林区

0

0

0.00%

18

店子镇

0

0

0.00%

附件2:20206月份县直部门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统计周期:202061日至630

序号

部门名称

信件总数

办结总数

办结率

1

人社局

10

10

100.00%

2

交警大队

8

8

100.00%

3

环保局

6

6

100.00%

4

房地产和人防事务服务中心

5

5

100.00%

5

教育局

5

5

100.00%

6

住建局

5

5

100.00%

7

自然资源规划

5

5

100.00%

8

4

4

100.00%

9

城管局

4

4

100.00%

10

公安局

3

3

100.00%

11

交通局

3

3

100.00%

12

2

2

100.00%

13

组织部

2

2

100.00%

14

发改局

2

2

100.00%

15

退役军人事务局

1

1

100.00%

16

医保局

1

1

100.00%

17

1

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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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各位领导;

发:各乡镇(场、区),县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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