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上问政”工作简报

索引号
0MB112703/2021-089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24日 10:56:22
发布机构
郧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上问政”工作简报

6

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202097

20208月份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

办理情况通报

根据2020年8月份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办理情况,本次统计以202097日为时间节点,现通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208,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平台收到来件90件,其中,乡镇(场、区)56件,县直部门34件。同上月相比(7月份来件109件)网上问政平台群众诉求总量呈下降趋势,下降幅度为12.1%,但办结率有小幅度下降,下降幅度为7.8%

其中,安家乡、三官洞林区、槐树林特场本月“网上问政”零诉求。

教育局、人社局、房地产和人防事务服务中心、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及城关镇、观音镇、夹河镇、六郎乡、景阳乡等乡镇(场、区),认真办理群众诉求,主动回应网民关切,本月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关防乡、上津镇、土门镇对群众诉求受理不积极,存在超期未受理的现象,其中关防乡3件未办结,逾期3天;上津镇1件未办结,超期14天,土门镇1件未办结,逾期4

二、存在问题

(一)办结积极性有所松懈。

县政府门户网“网上问政”办理工作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从去年6月至今持续荣登十堰市政府“网上问政”平台红榜,在全市所有县(市、区)排名第一,但是,少数责任部门对“网上问政”办理工作积极性有所松懈,回复质量有所下降,甚至有超期未受理,超期未办结的现象。“网上问政”远远没有达到“有问必答”的理想状态。

(二) 常态机制未形成

部分单位没有每日登陆网上问政平台查看转办来件信息,未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仍然依赖电话督办落实,造成超期受理,逾期办结。

(三) 工作责任心不够强。

少数单位对“网上问政”来件重视程度不够,仅以办结回复,完成任务为目的,没有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引起来件人不满,甚至多平台重复投诉(市长热线、荆楚问政),造成不良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部门要在线。部门要明确专人在线负责“网上问政”工作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及时领办,限时办结,确保群众诉求在限定时间内得到解决。(二)处理要适时。凡是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启动程序,快速处置,对咨询、求助类问题,应当天处理、当天回复;对意见、建议类问题,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明确的定性回复;对需要一定时间处理的问题,应当天告知群众已经受理,再制定具体方案,抓紧实施,办结后及时回复;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作出解释说明。所有回复,必须明确具体,不得敷衍和推诿。(三)结果要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对各责任部门处理“网上问政”情况实行全程监督检查,每月汇总通报一次,通报结果将作为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1.20208月份乡镇(场、区)“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2.20208月份县直部门“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08月份乡镇(场、区)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统计周期:202081日至831

序号

乡镇名称

信件总数

终审总数

办结率

1

河夹镇

6

6

100.00%

2

观音镇

6

6

100.00%

3

城关镇

6

6

100.00%

4

景阳乡

5

5

100.00%

5

马安镇

5

5

100.00%

6

夹河镇

5

5

100.00%

7

湖北口回族乡

2

2

100.00%

8

六郎乡

2

2

100.00%

9

店子镇

2

2

100.00%

10

涧池乡

1

1

100.00%

11

羊尾镇

7

6

85.71%

12

香口乡

4

3

75.00%

13

关防乡

3

0

0.00%

14

上津镇

1

0

0.00%

15

土门镇

1

0

0.00%

注:安家乡三官洞林区槐树林特场8月份无来件

附件2

20208月份县直部门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统计周期:202081日至831

序号

部门名称

信件总数

终审总数

办结率

1

教育局

8

8

100.00%

2

人社局

5

5

100.00%

3

房地产和人防事务服务中心

4

4

100.00%

4

公安局

4

4

100.00%

5

住建局

4

4

100.00%

6

自然资源规划局

3

3

100.00%

7

交通局

2

2

100.00%

8

医保局

1

1

100.00%

9

交警大队

1

1

100.00%

10

卫健局

1

1

100.00%

11

城管局

1

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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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各位领导;

发:各乡镇(场、区),县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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