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上问政”工作简报

索引号
0MB112703/2021-3611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27日 18:07:38
发布机构
郧西县政府办
文号


现将2020年11月份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办理情况(本次统计以2020年12月15日为时间节点)通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20年11月份,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问政”平台收到来件49件。同上月相比(10月份来件64件)下降23.4%,本月“网上问政”平台办结率和受理率均为100%。

二、问政分析

(一)问政热点话题。

本月网友诉求中,医保社保相关的政策是许多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住建和天然气方面依旧是重复率最高的话题;因临“元旦”、“春节”,交通出行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二) 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回复及时高效。

针对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多数单位能够及时受理,并准确高效办结。如:1、问政编号306589 号:“本人长期在十堰生活,做点小本生意。今年疫情期间喜添老二。10月办了社保卡,说20天后才能取,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时间回郧西社保局取卡,请问可以不可以邮寄?运费我出,请给一个帐号给我。谢谢各位领导!”

县人社局当天对来件进行办结回复:“您好,社保卡制卡单位是人社部门,发放单位是银行部门。您可以关注1233湖北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您的卡在哪个银行或者电话咨询人社局信息中心6207909。您本人不方便来取卡,可以出具委托书、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到发放单位领取。鉴于安全性和隐私性,不能够邮寄。”

问政编号306491号:“有一级残疾证有平保还须要交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吗?”

县医保局第一时间办结回复:“您好,欢迎咨询医保政策。你所说的农村合作医疗现统称为城乡居民医保局,其缴费政策,全省统一,城乡居民参保实行年缴费制度,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由残联做好其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经查你本人在县残联认定的花名册中,其个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残联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可电话咨询:郧西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城乡居民医保科0719-622697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以上办结的网民来件,县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通过电话进行办理满意度回访,网民均表示办理迅速,对部门回复表示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端正态度,提高公信力。各乡镇(场、区)及县直各单位接到群众来件后,要真诚的和群众沟通,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群众的需求,不推诿扯皮,勇于承担责任。从源头上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突出问题。对于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诉求,要及时和当事人电话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和安抚工作,承诺回复时限。要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明确要求,提高规范化。各乡镇(场、区)及县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网上问政”受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进一步规范“网上问政”办理工作流程,促进“网上问政”办理各项工作正规、便民、高效。

(三)加强督导,提高满意度。县政府门户网要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处理网上问政情况的全程监督检查,实行每日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评比。对已办结但问政回复较差的来件要跟踪回访,督办受理单位做好后续问题追踪服务,确保不出现重复问政,不断提高问政群众的满意度,竭力打造高效便捷、便民温馨的服务环境。

附件:1.2020年11月份乡镇(场、区)“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2.2020年11月份县直部门“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0年11月份乡镇(场、区)“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统计周期: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序号

部门名称

信件总数

终审总数

办结率

1

景阳乡

4

4

100.00%

2

观音镇

4

4

100.00%

3

上津镇

2

2

100.00%

4

城关镇

1

1

100.00%

5

土门镇

1

1

100.00%

6

河夹镇

1

1

100.00%

7

羊尾镇

1

1

100.00%

8

湖北口回族乡

1

1

100.00%

注:安家乡、涧池乡、六郎乡、店子镇、关防乡、香口乡、马安镇、夹河镇、槐树林特场、三官洞林区

11月份无来件

附件2

2020年11月份县直部门“网上问政”平台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统计周期: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序号

部门名称

信件总数

终审总数

办结率

1

医保局

7

7

100.00%

2

公安局

6

6

100.00%

3

交通局

4

4

100.00%

4

教育局

3

3

100.00%

5

住建局

3

3

100.00%

6

人社局

3

3

100.00%

7

退役军人事务局

2

2

100.00%

8

城管局

2

2

100.00%

9

发改局

2

2

100.00%

10

农业农村局

1

1

100.00%

11

自然资源规划局

1

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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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各位领导;

发:各乡镇(场、区),县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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