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 22)号文件,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拟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28人,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28000元。现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719—6227422 0719-6227188
附件:2024年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第一批拨款人员名单
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4年 11月20日
附件:2024年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第一批拨款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