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函(鄂林保函〔2025〕115号)要求,在2024年10月经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整合优化后的成果基础上,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将拟上报成果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拟将郧西天河地质公园归并至郧西湖北口地质公园,归并后名称为郧西湖北口地质公园。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郧西县自然保护地总数量由5处变为4处,总面积由41737.57公顷变为41853.32公顷。
三、“天窗”处理情况
本次拟回填的“天窗”地块面积115.75公顷,均为下发的永农图斑“天窗”。
四、功能区调整情况
湖北五龙河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调整3处:一是将省道 S449郧西县城关镇至三官洞段公路从核心保护区调整为一般控制区,调整面积为28.99公顷;二是将三官洞林区祖师殿村委会旁人口密集的核心区,调整为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调整面积为2.49公顷;三是将湖北五龙河自然保护区北部的一般控制区调整至核心保护区,调整面积为31.48公顷。
五、边界优化情况
无。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郧西县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共5天。
电子邮件:552325469@qq.com
联系人:李守仙
联系电话:0719-6310678
地址:郧西县林业局
附件:1.郧西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一览表
2.郧西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示意图
郧西县林业局
2026年1月4日
附件:郧西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一览表(1).pdf
附件:郧西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示意图(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