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年第四批培训补贴及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0MB112703/2021-269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16:27:53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十堰市2018-2020年扶贫车间(作坊)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十人社发[2018]62号)、《关于印发<十堰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十人社发[2019]28号)、《关于印发郧西县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初审、县人社局审核,拟对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2021年5-7月申报的职业技能培训354名享受培训补贴、生活费补助的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9—6227422  0719—6227188

附件:2021年第四批培训补贴及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公示名册

附件:2021年第四批培训补贴及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公示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