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22〕8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精神,经县人社、发改、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拟对241家企业实施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5.25-5.29),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本次稳岗资金返还从省(集中)社保系统社银平台渠道支付,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7日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社保系统或就近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对本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完善维护,以确保稳岗返还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联系电话:0719-6227422 0719-6227188
联系单位: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附:《郧西县2022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