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61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等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十人社发〔2020〕1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郧西县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1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郧西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岗稳就业。根据工作流程,郧西精诚汽配有限公司在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对新吸纳的25名职工开展了以工代训,申报以工代训补贴7.5万元。经初审,现拟对郧西精诚汽配有限公司申报的人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件、信函等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补贴将拨付至相应企业。
联系电话:0719—6227422 0719-6236560
电子邮箱:56362002@qq.com
联系地址: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69号)
附件:郧西精诚汽配有限公司开展以工代训花名册(第二批)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