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11号)要求,拟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向社会公布整治时间、整治对象、整治重点、监督举报方式等。
一、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从2024年6月至10月。
二、整治对象
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是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是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是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是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是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是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七是其他问题。包括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于形式,执法音像记录不全,应记录未记录,或者应当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未随卷保存等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问题。
四、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机构:郧西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在县司法局)
监督举报电话:0719-6227218
举报电子邮箱:411745661@qq.com
来信来访地址:郧西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41号)
郧西县司法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