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县建设“绿色低碳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县”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县西扫黑办﹝2024﹞1号文件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全县范围内服务失位、管理失责、隐患失调、行业失范、作风失序,组织开展违法问题大清查、矛盾纠纷大排查、重点对象大盘查、公共安全大检查、作风建设大纠查五大专项行动,立足市级统筹、县域主抓、整乡推进、逐村整治,坚决遏制隐患苗头、惩治违法犯罪,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端正党风、涵养家风、培养乡风、纯洁民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五查”专项行动的绝对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机制,巩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化平安法治建设,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2.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的行业、地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击不力、监管缺位、服务缺失、衔接不畅等失职渎职问题。
3.坚持依法办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确保没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坚持精确高效。严格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指示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健全纪委和政法办之间双向移交、协作办案、“一案四查”(一查黑恶势力,二查涉案“黑财”,三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四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将相关案件上报法院检察院介入,确保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犯人,依法、准确、有力、高效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5.坚持齐抓共管。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坚持综合施策,充分运用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坚持严格考核,健全完成考核、督导、问责等机制,形成强大整治合力。
三、具体任务
(一)结合“律师乡村行”工作,组织引导驻村(社区)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通过“律师乡村行”活动,开展法律宣讲、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方式,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责任股室:律师工作股)
(二)以“八五普法”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责任股室:依法治理和督察股)
(三)全面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各司法所一是要坚持与每名重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谈心谈话,筑牢重点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坚决抵制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二是要严格落实严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措施,同时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且符合给予相关惩处条件的,及时依法办理。三是要注重做好教育帮扶。抓好重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了解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疏导。(责任股室:社区矫正股、基层指导股、各乡镇司法所)
(四)全面加强律师代理、辩护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工作。一是各律师事务所要健全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案件结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不服从管理、违法违规的律师,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各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责任股室:律师工作股)
(五)协调配合,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司法所要每天报送本乡镇平安稳定工作情况信息四级联排表。各股室、司法所切实按照《保密制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到文档资料健全完善,工作台账清晰明了。(责任股室:各乡镇司法所)
四、工作安排及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上旬)
1.由局办公室牵头,整合局机关领导班子、各股室、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成立“五查”专项行动宣传专职工作专班,全面开展“五查”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2. 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五查”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明确任务目标及职责分工,切实将“五查”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3.深入宣传发动。要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结合“律师乡村行”活动宣传,发动群众多角度、全方位、多渠道宣传“五查”专项行动,推动“五查”专项行动深入人心。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5月中旬)
1.逐村摸排,建立台账。各基层司法所深入村组,重点走访老干部、老党员、驻村第一书记、群众代表,信访人员、精神障碍病人、刑事前科、吸毒类社区矫正人员、对社会不满人员等,采取网格化方式,逐村召开群众会、座谈会,逐村摸排线索,逐村破案攻坚,逐村整治乱点,逐村排查矛盾,逐村建立问题线索档案台账。
2.核查研判,分类处置。对收集整理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信访、 涉法涉诉、群体性矛盾因素、治安领域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隐患以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研判。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
3.集中攻坚,责任到人。各乡镇司法所、各有关股室要针对各类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倒排工期,化解销号。
(三)验收阶段(5月中旬-5月底)
县督导验收。县平安办、县扫黑办将组成督导专班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等社会矛盾、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事一督、销号管理、跟踪督办,直至矛盾化解、隐患消除、问题解决、线索办结。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涉稳问题、重大敏感案件、重大舆情炒作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
总结提升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五查”专项行动,从依法严惩、行业监管、执纪监督、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行业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专项整治等制度,用机制建设解难题、补短板,用制度创新管根本、利长远,形成有效长效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五查”专项行动,成立“五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柯其江任组长,党组成员潘兵、王贤海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各个乡镇司法所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潘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郧西县司法局“五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县司法局“五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柯其江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潘 兵 司法局党组成员
王贤海 政治部主任
成 员:徐忠梅 基层指导股股长
高 翔 社区矫正股股长
杨启军 律师工作股股长
舒 婕 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
叶倩倩 依法治理和督察股股长
全县各乡镇司法所负责人
“五查”专项行动办公室下设在局办公室,潘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