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污水不仅污染环境、有碍市容,入冬以后天气寒冷道路结冰还可能造成路人滑倒……”12月29日上午,在人民路一家商户门前,店员将拖地的脏水随意倾倒在门前,正好被巡查的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法队员发现,现场执法人员进行了取证并立案查处,该商户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元的处罚决定,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为遏制乱泼乱倒行为,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开展“敲门行动”,向居民讲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民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督促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