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市容秩序整治
★对天丰桥头、城隍街、老北街、王家坪、光彩市场等路段市容秩序进行规范清理。
★协调牵牛大道路口至武当水泥厂沿街汽车维修市场转址。
★联合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清理水泥厂周边市容秩序。
★清理人民路商铺违规设置的横幅。
★清理现代城沿线石块和共享单车。
★制止收头发、叫花鸡等沿街叫卖并劝离城区。
★集中规范彩虹城电动车、摩托车经营秩序。
★对王家坪村市容秩序进行清理整治。
★刘家湾路线沿线工地裸露黄土及沙石物料已通知覆盖完毕。
★对人民路、环城东路、城隍街雨水箅子堵塞影响排水,进行现场疏通。
★整治清理占道经营水果车、乱停放共享单车、人行道违停车辆395台次。
▲普通程序案件办理
★郧安路某小吃店,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郧西大道某平价副食店,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城关中学路段某刀削面馆,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五龙河大道某饺子馆,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郧安路某小吃店,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对黄某在城关镇佘家湾施工车辆未冲洗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污染的违法行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对其进行警告。
★对周某在城关镇气象局附近将建筑垃圾混装于生活垃圾箱的违法行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并罚款200元。
★对李某在城关镇五家坪路口驾驶的农用车辆,在韭菜新雨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并罚款200元。
★对詹某在城关镇环城东路,擅自将产生的厨余垃圾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个人进行处理的违法行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并罚款200元。
★对翁某在城关镇人民路某理发店外人行道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对其进行警告。
▲安全生产工作
★悬鼓路、光明街、人民路、城徨街、环城西路、学苑路等主次干道人行道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共计23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已现场制止飞线充电,并对当事人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城北路春桥社区、南十字、留春园等路段流动菜贩占用消防通道设置摊点,存在消防车辆通行安全隐患,已现场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安全常识宣传。
★南正街荣鑫大厦旁广告招牌破损,存在掉落安全隐患,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建材市场某商户占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存在消防车辆通行安全隐患,已现场劝离。
▲户外广告治理
★门头招牌报备15处。
▲重要活动
★保障重大活动沿线市容秩序2次。
城市管理规划执法大队
▲违建管控情况
★以“消存量、控增量、零容忍”为目标,严格落实市、县治违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7月份,共办理处罚案件2件,收缴罚款0.4万元。
▲来电来访工作
★本月共收到各项信访10件,已全部回复到位。
▲安全生产工作
★安排专人对郧西县城关镇东旭花园小区、五龙河大道、发展大道、佘家湾汽修市场等8个场所违章建筑占压燃气管网情况进行核查。截止本月底,上述8处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