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着力解决民生诉求为出发点,全力推进“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不断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持续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现将第六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正面典型案例:
案例一:郧西县郧公馆小区位于五龙河大道48号(天河英才学校对面),总建筑面积148935平方米,住房875套,居住人口约2000人,由十堰鑫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在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以来,作为郧西县物业协会会员单位,鑫辰物业主动响应,积极配合,切实用实际行动提升小区业主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2025年物业公司投入近10万元对小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一是安排专业高空作业人员和设备对园区大型绿化树木进行美化截顶修剪;二是对小区露天停车场损坏地砖和地面进行大面积维护处理,维护面积40余平方米;三是增配小区安防设施,在主要出入口安装了智慧人脸识别系统4处和人脸抓拍高清摄像头7个;四是着力提升小区人居环境,对小区生活用水破旧管道进行更换改造,对雨水排水管道进行全面更换;五是为满足业主充电需求,积极与小区业委会协商,选定合适区域新增40个充电端口。
案例二:郧西县怡心苑小区位于七夕大道15号,建筑面积84000平方米,住房538套,实际居住503套,常住人口1700余人。由郧西县怡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服务。公司员工始终秉承“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理念,用心用情,把业主当家人,把业主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今年以来一是粉刷门庭,改善环境。物业主动出资14000元,对小区五栋居民楼一楼门厅、通道损坏、脱落和污渍的1200平方米墙面进行粉刷、翻新。二是增植补苗,美化环境。花费2000余元,对小区绿化带增补大小树苗300余棵。三是改造管网,消除隐患。投资11000余元,更换1170米公共下水管道,彻底解决两栋居民楼外墙和室内公共下水管道堵塞、渗水、污水反流的问题。四是主动履约,提升服务。截至目前,物业妥善解决48起因遗留问题引发的缴费矛盾。对业主反映家中因邻里矛盾、室内漏水、空调滴水、高空抛物等问题,物业及时上门了解情况拍照留存,并积极反馈制定相应方案措施协调解决。(修复粉刷业主墙面12家,加盖防水雨棚2处,修复更换业主家中下水管道13处,上门解决空调滴水21家。)真正把业主的诉求放在心上,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反面典型案例:
案例一:通过近期县住建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消防检测机构现场检查发现,龙会洪盛山庄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在第二次复检中,相关问题仍未整改到位。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县住建局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并同步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案例二:通过近期县住建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消防检测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广海花园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在第二次复检中,相关问题仍未整改到位。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县住建局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并同步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案例三:通过近期县住建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消防检测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安泰盛景(一期)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在第二次复检中,相关问题仍未整改到位。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县住建局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并同步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案例四:通过近期住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泰盛景(三期)小区未办理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县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四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该小区开发单位湖北文鹏置业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未办理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法行为。(2)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处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