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3号客运班线车辆新增(变更)申请受理通知书暨征求意见书
各相关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各相关申请人于近期提出客运班线车辆新增(变更)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025年客运班线许可新增(变更)申请公示(第3批)]。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6223666
联系地址:郧西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1日
2025年第3批客运班线车辆新增(变更)征求意见函 | |||||||||
序号 | 申请项目 | 申请企业 | 线路名称 | 线路牌号 | 车牌号 | 车型 | 新增(变更)内容 | 班线运行情况 | |
原许可情况 | 拟新增(变更)许可情况 | ||||||||
1 | 客运线路车辆变更 | 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郧西公司 | 郧西—东川村 | 鄂CF40231 | 鄂C91376 | 中型中级17座客车 | 郧西—东川村线路客车鄂C91376车辆已报废,申请将郧西-六郎线路客车鄂C97983(小型中级19座客车)调整至郧西—东川村线路 | 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