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创业系列政策宣传之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索引号
0MB112703/2025-09943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14:40:19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文号
无

一、享受标准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相应期限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费(不含大病医疗保险)的60%给予补贴。

二、享受范围、条件

1.户籍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3.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政策时限

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计发从当月就业登记起计算。

四、必备材料

《十堰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认定表》、申请人社保卡。

五、受理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6223369

地址:郧西县城关镇富康大道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