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
法人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无
三、申请条件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
四、申请材料
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测算明细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4、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表或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核定部门盖章);
5、工资表(真实准确、有审核人签字、享受人员签字确认);
6、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8、单位开户银行和账号;
9、小微企业提供资产及从业人员相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为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六、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办理方式(地点)
方式:窗口或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富康大道70号院内三楼就业援助科。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线上自查,线下自取
九、咨询电话
0719-6223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