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扩岗补助

索引号
0MB112703/2023-76130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10:15:32
发布机构
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文号


一、政策依据

1、《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5号)。

2、《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办工作指南的函》(鄂人社办函〔2023〕35号)。

二、申领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满足下列条件的参保企业可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1、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企业(首次在我县就业的大学生)。

 三、补助标准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申领资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五、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根据省人社厅推送的参保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采取“免申即享”模式,由失业保险管理科负责在省企保系统中审核,失业保险核付科负责将审核通过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至企业账户;

2、 线下办理:郧西县城关镇富康大道70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失业保险科)失业保险管理科负责在省企保系统中审核,失业保险核付科负责将审核通过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至企业账户。

 六、注意事项

1、所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是在职参保状态;

2、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用于在受理时核验复印件是否一致;

3、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重复享受;

4、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5、若国家、省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本指南与国家、省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省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