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郧西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3月1日到5月31日,依法对2022年6月30日前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社会团体开展了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年度检查结论通报如下:
(见附表)
2023年9月21日
附件:附件1.社会组织年检信息(社会团体).xls
附件:附件2.社会组织年检信息 (民办非企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