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值守,根据国家、省、市防汛值班带班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设置:水旱灾害防御值班设总带班、带班、值班、公勤4个岗位。
二、值班带班时间:5月1日8:00至10月16日8:00。遇特殊情况或经市防指领导批准可延长。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工作制度。
三、值班带班安排:原则上全员值班,55周岁以上人员、因身体或其他原因经申请同意后可以不值班。启动应急响应,视情况增派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增派人员与原值班带班同责。
1.局长总带班,总带班在工作岗位带班。
2.领导带班:局机关副县级及四级调研员以上领导带班;每周安排一位领导带班,法定节假日每天安排一位领导带班。晴好天气(预报带班当天无降雨)时,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带班,20:00后,应能够在30分钟内到达值班室;阴雨天气或预报有降雨时,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带班,非工作时间原则上在值班室带班,特殊情况可在办公室处理公务;启动应急响应期间驻值班室带班。
3.值班人员:5月1日前维持原政务值班安排,每天安排1人值班。5月1日起每天安排2人值班,保留1人压茬替换。晴好天气同班协商,可留1人住值班室。
4.值班公勤人员:每周安排一名人员值班,可在工作岗位值班,但应保证用车。
四、值班带班换班:因特殊原因不能值班(带班)时,应自行协商其他相应人员换班,同时告知当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做好交接记录,不允许换班者再换班。值班带班换班应及时书面告知水旱灾害防御科备查。
五、值班带班交接:带班领导每周一8:30时前办理交接;值班人员每天8:30前办理签名交接班。当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介绍值班情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时间内处理完本班日常事务,确需移交下班办理的,应向接班人说明待办事项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在《今日值班信息》注明,未完成交接前不得离开值班室。因拖沓、漏交、错交而发生的问题,由带班领导和交班人员负责。
六、值班带班职责与要求:值班带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值班带班无关的活动。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内卫生整洁和良好的工作秩序,爱护值班室的办公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重要紧急信息报送按《关于严明重要紧急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一)总带班职责与要求:总带班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
(二)带班领导职责:带班领导为带班期间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处置主要责任人。
1.全面掌握实时水、雨、工、灾情。
2.阅示、审定、签发有关文件和每日值班信息。
3.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4.对重大汛情信息、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科室进行会商,做出调度意见、险情处置方案、决策或建议。
5.督促落实调度方案和应急处置意见实施。
6.重大事项向上级报告。
7.检查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值班带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职责与要求:
1.值班人员是当班期间信息处置直接责任人,熟悉值班应知应会内容,熟练应用各类预测预报预警监控系统,掌握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程序。
2.主动与水文、气象部门、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局属工程管理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联系,及时了解本地实时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水库、堤防出险或发生山洪灾害、城市受淹后,要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并按照《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要求填写附表1-6,及时呈送带班领导批示后,报市防指、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
3.及时掌握本地水利工程运行及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情况。
4.认真做好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处置值班事项。实现真实准确编写《值班日志》、《今日值班信息》、注明未处理完工作进展,做好交接和跟踪办理。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要全面、准确、客观、求是,字迹工整清楚;各类电子文档依值班电脑提示保存在相应目录(不得随便存放电脑桌面),各类纸制文件及资料按类别分装档案盒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6.遇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按照“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的四要素记录清楚,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密切跟踪了解,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7.及时接听电话。所有值班带班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不接听或不及时回复者,由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领导提出批评教育,累计两次者,通报批评,累计三次者,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注意文明用语,特别是投诉或反映问题类电话要注意技巧,避免矛盾。上级领导、其他部门、企业及个人来人来电咨询有关水旱灾害防御事宜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热情予以解答,不能答复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四)值班公勤职责与要求:负责车辆维修保养,保障行车安全,非工作日晴好天气可在家中值守,但不得饮酒。须在25分钟内赶到值班室。
七、水旱灾害防御值班期间,局机关纪委每月不定期抽查值班带班情况,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