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304郧西县夹河至十里牌段改扩建工程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0MB112703/2025-3042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09:00:00
发布机构
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
文号

关于《S304郧西县夹河至十里牌段改扩建工程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郧西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要求,你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完成了《S304郧西县夹河至十里牌段改扩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我局组织专家开展了《洪评报告》审查,形成了审查意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评审专家所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对《洪评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后形成了报批稿,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洪评报告》(报批稿)编制符合水利部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要求,内容全面,资料翔实。

二、S304郧西县夹河至十里牌段改扩建工程分布于郧西县夹河镇至景阳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S304郧西县夹河集镇南端起点桩号K106+010至终点桩号K117+555间路段进行改扩建,路线总长度11.545k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全线新建石宝沟、陈家宝、花蛇沟和泥沟口大桥4座,总长553.5m;大窑沟、小窑沟、垒沟、月儿沟中桥4座,总长234m,桥面宽度均为9m

三、基本同意防洪标准和洪水分析成果,新建桥梁设计洪水标准10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防洪报告中对河势、淤积与冲刷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评价。基本同意消除或减轻建设项目对洪水影响的工程措施。

五、建设单位要重视河道和水质保护工作,妥善维护好河道及周边相关设施,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严禁随意倾倒河道中。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及时外运至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理,确保水质安全。

六、改扩建项目路线紧邻汉江干流沿岸,同时处于夹河关电站库区影响范围内,建设单位要充分考虑洪水期汉江干流洪峰叠加和库区回水影响,编制超标准洪水预案,遇到超标准洪水时,做好项目区周边警戒、疏散、清场等工作,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七、建设单位应服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行业管理,竣工验收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工程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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