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索引号
0MB112703/2023-7549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09:12:33
发布机构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根据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10月郧西县食品安全抽检公示 (第一批),其中不合格涉及我县1家餐饮服务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郧西县全哥快餐店经营使用的碗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NXA20231000913,抽样日期:2023年10月11日,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26日,向郧西县全哥快餐店送达了不合格碗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餐具是自己清洗消毒,因消毒柜不能正常使用、清洗消毒不规范导致不合格。截止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自消毒餐具已使用完毕没有剩余,未发现社会危害后果。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使用不合格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郧西市监处罚〔2023〕323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在接收报告后当事人积极主动自查,产生问题的原因是:作为餐饮服务单位,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和规范使用消毒柜,对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未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等原因所致。当事人已经更换新消毒柜,并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按照规定流程定期维护、保养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