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3月郧西县食品抽检信息公示—不合格,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1月6日,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郧西县上津鑫城购物中心经营的线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0322484231050ZX。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2月13日,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郧西县上津鑫城购物中心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被抽检的该批次线椒系当事人于2025年1月4日共购进7.5kg,进价6元/kg,销售价6.56元/kg,货值金额49.2元。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线椒已全部销售,无库存。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线椒进行召回,在法定召回时限内无消费者前来退货。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郧西县上津鑫城购物中心经营不合格线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同时开展自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郧西县上津鑫城购物中心销售的线椒不合格是由于供货商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立即整改,更换供货商,承诺在以后经营活动中严格把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