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五期)

索引号
0MB112703/2025-24883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11:20:42
发布机构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根据2025年1—3月郧西县食品抽检信息公示—不合格,涉及我县3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郧西县大公社食堂使用的大方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3月11日,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郧西县大公社食堂使用的大方盘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0322484232988。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3月31日,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郧西县大公社食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的餐具是自己清洗消毒,因清洗消毒不规范导致不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郧西县大公社食堂使用不合格大方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郧西县大公社食堂使用的大方盘不合格是由于其对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所致。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立即整改,承诺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对餐饮具进行规范清洗消毒,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二、郧西县李二鲜鱼村金街店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3月13日,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郧西县李二鲜鱼村金街店使用的碗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0322484233280。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3月31日,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郧西县李二鲜鱼村金街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的餐具是自己清洗消毒,因清洗消毒不规范导致不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郧西县李二鲜鱼村金街店使用不合格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郧西县李二鲜鱼村金街店使用的碗不合格是由于其对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所致。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立即整改,承诺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对餐饮具进行规范清洗消毒,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三、郧西县城关镇小户人家天河金街店使用的配菜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3月11日,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郧西县城关镇小户人家天河金街店使用的配菜盘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0322484233016。经检验,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4月7日,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郧西县城关镇小户人家天河金街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的餐具是自己清洗消毒,因清洗消毒不规范导致不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郧西县城关镇小户人家天河金街店使用不合格配菜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郧西县城关镇小户人家天河金街店使用的配菜盘不合格是由于其对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所致。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立即整改,承诺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对餐饮具进行规范清洗消毒,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